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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统计局党组关于省委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2-04-01 11:59 来源:省委巡视办 编辑:刘姗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至6月,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甘肃省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7月,省委巡视组向甘肃省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省统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下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及局领导一班人,坚持问题导向,对准靶心、定向发力,以身作则,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一)认真安排部署。按照省委第六巡视组《关于巡视省统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省统计局党组对照反馈的具体问题,于2021年7月22日、7月30日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局整改办3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议,讨论研究和安排部署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局各处(局、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

  (二)完善制度机制。建立整改工作报告机制,各牵头处(局、室、中心)按时要向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班子成员加强沟通,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建立整改工作督查制度,随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督促检查。建立完善了《中共甘肃省统计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甘肃省统计局谈心谈话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11项。

  (三)靠实整改责任。2021年8月,局党组结合《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四个方面11项28个具体问题,制定印发了《中共甘肃省统计局党组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目标成效,设置了整改台账。9月17日,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组织召开了局党组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牵头处(局、室、中心)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形成任务清单,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各配合部门对号入座、主动作为、全力配合、通力协作,全局上下形成了推动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二、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对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议题进行整合,将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集中在第一议题,将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精神集中在第二、三议题,其他会议精神集中在之后议题;从学习内容设置上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摆在首要位置,有利于更深入的学习贯彻。理论学习更加注重质量,加强交流研讨。二是继续深入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在局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中持续深入学习、拓展学习教育成果。三是持续深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与各支部书记学习联动学习制度,并长期坚持。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要求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印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的通知》(甘统字〔2021〕21号),对全省统计系统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全省各级统计机构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业务培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了贯彻落实。二是组织全省统计系统2385名统计人员参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平均成绩96.5分,参考率为95.1%。三是按照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将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的通知》(甘干教函字〔2021〕333号),积极与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协调沟通,推动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四是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2021年4月,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在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联合举办了1期由50名县处级干部参加的发挥统计监督作用专题研讨班。4月,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应邀为省委党校(行政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主体班学员就发挥统计监督作用进行授课。同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立荣应邀作了题为《深入推进统计能力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专题报告。9月,省统计局一级巡视员应邀为甘肃社会主义学院全省党外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作了题为《统计法律法规、统计监督介绍》的辅导报告。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局长应邀为兰州市有关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五是先后制定完善了《甘肃省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评估办法》《甘肃省统计局防范化解统计数据质量控制风险工作方案》《甘肃省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加强专业数据核查力度,在统计常规调查开网期间,各专业处对数据有疑问的企业及时开展核查、询问原因,及时纠偏。同时,加大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力度,9月,省统计局联合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酒泉市、庆阳市开展了“双随机”执法检查,发现并现场纠正存在的问题,以保证源头数据质量。

  2.关于“履行核心职能不够到位”的问题。

  (3)针对“发挥统计在资政辅政方面的作用有欠缺”的问题。一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统计制度,修订完成了我省“三新”统计监测制度;印发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2021)》,要求相关处室做好数据收集、测算及发布工作。二是按照国家统计局制订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对相关统计业务对应处室进行了业务分工;组织业务骨干赴广西、浙江等数字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调研;对市州统计部门核算工作分管领导、业务骨干进行了数字经济相关业务培训,为今后我省开展数字经济核算试算工作奠定了基础。目前,每月省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材料中分析和反映“三新”相关统计数据,并对外发布,展示我省“三新”经济发展成果,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4)针对“执行国家统计政令有差距”的问题。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期间,全省各级统计机构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共修正文件18份,废止文件39份。

  (5)针对“全省统计执法、监督及责任追究有缺位”的问题。一是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统计部门和兰州新区统计局均在政府门户网站、甘肃统计微讯公布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电话、邮箱,畅通了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渠道;建立了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登记制度,对举报事项进行登记存档和办结回复。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甘统字〔2021〕27号),对“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随省统计局一道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对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执法检查期间,共抽取酒泉、庆阳两地区企业18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0个,现场查看了统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以及统计制度、统计台账建立情况。2021年度,全省统计部门共对1727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其中“双随机”执法检查1489家企业,行政处罚企业61家,罚款141.5万元。

  (6)针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有欠缺”的问题。一是省市县三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已将统计法纳入培训必修课,形成了制度性安排。二是各级基层统计部门协助配合本级工信、发改、商务等部门,以《意见》《办法》《规定》为主要内容,已完成对本级工信、发改、商务等部门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三是省统计局利用官方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主动开展统计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全省各级统计机构已将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的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并结合统计法治宣传月、统计开放日和“双月论坛”“道德讲堂”等,大力宣传统计法,各级统计调查对象、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不断增强。各级统计机构对辖区内所有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统计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宣讲和警示教育。

  (7)针对“统计工作保障不足”的问题。一是“两员”补贴问题已于2021年上半年解决。二是由分管局领导带队赴嘉峪关、酒泉、平凉、庆阳等地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调研,掌握全省东、中、西整体情况,进一步研究解决乡镇统计人员数量不稳定状况。

  3.关于“深化统计改革还有不足”问题。

  (8)针对“协助管理市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组织部相关要求,执行协管市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制度,对各市州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坚持与市州组织部进行联合考察,并通过党组会慎重研究。从统计专业要求出发,重点对拟任人员所具备的统计专业知识、统计从业经历、是否有统计违法等情况做了深入了解,为各市州组织部在干部考察中提供了合理性意见建议,也为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9)针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相关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制定印发了《甘肃省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甘统字〔2021〕16号)、《甘肃省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甘肃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甘统字〔2021〕19号)、《甘肃省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报告制度》(甘统字〔2021〕33号)、《甘肃省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试行)》(甘统发〔2021〕35号)。

  (10)针对“执法监督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2021年8月,省局对全省统计系统执法人员情况和今年参加执法证考试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经摸排,全省共有251人计划参加考试。由于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是由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因疫情等因素,国家统计局取消了2021年度执法证考试工作。2022年,省局将积极组织统计系统人员参加全国执法证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力量。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严实方面

  4.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11)针对“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深刻,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局党组一班人进一步加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的学习和认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落实局党组半年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的规定,研究部署和分析研判了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细化了《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更新完善了《省统计局廉政风险点排查防范意见》,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完善了制度基础。三是建立健全工作约谈记录制度,落实局领导对分管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压力的传导工作。四是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负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负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和数字腐败等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12)针对“领导干部规矩意识不够强”的问题。一是加强局党组一班人党纪党规和制度规定的学习,坚持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纪党规,强化一班人制度执行意识。二是认真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积极组织处室负责人参加省直纪工委开展的廉政大讲堂教育。在重要节点前夕,积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传达学习各级关于节日期间的廉政过节的通知要求和有关纪律规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有重点的选学省纪委今年以来发布的有关违纪问题案例通报等,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三是组织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9月下旬开始,在全局开展了“纪律教育月”活动,集中辅导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党规,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相关内容。持续推进“四察四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文风不实、敷衍应付等形式主义现象,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规矩和纪律意识。四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纪党规理论知识测试。五是积极开展日常工作纪检监督检查。

  (13)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落实谈话制度有差距,局党组谈心谈话不够经常,谈工作业务多,强调管党治党少”的问题。一是认真研究制定我局谈心谈话实施意见。征求局领导及相关处室意见并形成《甘肃省统计局谈心谈话实施细则》,已在全局印发实施。二是持续督促和提醒局领导、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甘肃省统计局谈心谈话实施细则》规定,长期坚持。明确、细化了局机关各层级实施谈心谈话的标准依据及规定要求,谈心谈话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三是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党组书记与局领导和处室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集体谈话,局领导与分管处室人员经常谈话等制度。局领导利用会议、组织生活会和讲党课等形式,主动深入群众,加强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真正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努力改进工作,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5.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14)针对“派驻监督与统计业务结合不紧、覆盖不全、跟进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度化常态化学习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参加省统计局“三重一大”会议,监督党组抓好研究谋划,督促业务处室强化末端落实。二是积极派员参加省统计局核心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与业务处室开展有关业务学习,提高对统计业务的了解程度。将组内干部纳入省统计局集中业务培训范围,开展统计核心业务集中学习培训。巡视意见反馈以来,纪检监察组邀请统计设计管理处、执法监督局主要负责同志,对统计工作涵盖范围、流程规范和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等内容进行授课辅导学习。三是优化组内分工,健全监督机制,加强与省统计局党组的沟通联系,共同推动工作落实。结合组内人员和工作实际,确定1名副组长固定联系省统计局,直接负责联系监督事项、列席有关会议等,持续完善联系沟通、会同调度、专项检查等重点工作,保证了日常监督的稳定性和经常性。9月,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全程参与全省统计系统“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与统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四是固化处级干部民主评价机制,落实常态化廉政谈话,做到每年对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特别是处室主要负责人的廉政谈话全覆盖。对47名正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评价,对105名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五是结合省统计局年度工作安排,实施开展重点工作专项监督。结合省统计局整改工作计划安排,选派人员会同执法监督局分赴庆阳、酒泉2市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对发现的22个问题现场督促整改15个。六是指导机关纪委健全纪律检查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业务运行和行风建设的日常监督,落实业务处室党员干部常态化廉政谈话,适时开展下沉式监督。通过整改,派驻监督熟悉了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法规,强化了统计工作监督机制,保障和督促了重点工作落实。

  (15)针对“机关纪委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积极开展了处室负责人廉政谈话工作,约谈处(局、室、中心)负责人25人。进一步强化了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二是开展了机关科级干部(包括事业单位七、八级职员)工作约谈,约谈科级干部68人。进一步坚定科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廉政勤政、拒腐防变意识。同时,对机关新进人员20余人进行了纪律教育,有效增强了新进人员的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三是开展了局重点工作推进督查工作。研究制定了《省统计局2021年机关重点工作督查方案》,分别对机关各支部党建工作、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和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向高质量推进。四是积极开展了机关日常工作纪检监督。配合局人事处开展了干部选拔、评优评奖、调任选任等廉政审核工作;配合局采购办开展了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小型工程招标验收等工作流程纪检监督工作;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局“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对局机关办公秩序、上下班考勤检查和日常作风建设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五是完善更新局廉政风险点排查防范意见,对机关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行风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6.关于“权力运行监督不到位”问题。

  (16)针对“挪用专项经费”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强化内控岗位职责落实,有效防控财务管理风险,发挥内控机制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三是加强专项经费管理,明确资金开支范围,强化监督、专款专用,完善长效机制。四是严格执行上级及局财务规章制度,加强经费支出审核审批管理,对违反财经制度情况将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17)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调研分析,控制强化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为领导决策提供扎实依据。二是按照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要求,加强财务审核把关,确保公务出行事由充分、票据合法合规。三是按照内部控制建设要求,局内控办已停止执行《关于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出行交通费用的通知》(甘统办〔2019〕8号),对公务出行费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制度执行。

  7.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18)针对“文风不实、敷衍应付,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一是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局2021年度作风建设工作要点,机关作风建设明显加强。二是认真督促整改巡视反馈的“文风不实、敷衍应付,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已责令工交处、培训中心、后勤中心支部和局作风办认识错误、即行即改,并制定了今后加强作风建设、克服形式主义的具体措施。三是开展机关“纪律教育月”活动,持续推进“四察四治”专项行动。从个人到支部,认真开展对上级的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重表态轻落实、图形式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自查自纠活动,集中整治作风不实的问题。四是集中整治文风不实、敷衍应付等形式主义现象。发现和纠正文件讲话脱离实际、穿靴戴帽、照抄照搬、生搬硬套、空话连篇等现象。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8.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问题。

  (19)针对“把控全局能力还有欠缺,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把握不够全面透彻,如何强化经济形势预警预判做得还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实施全省“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实施方案。认真学习国家“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召开“深化统计改革 勇于担当作为”专题研讨会,研究分解各相关专业改革任务,提出我省“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思路,研究制定我省“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实施方案。二是修订完成我省三新统计调查制度。结合国家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已完成我省2021年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修订工作,印发《甘肃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甘统办〔2021〕31号)和我省《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三是不断健全和应用统计标准体系,推动实施数字经济核算工作。认真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结合国家统计局《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将数字经济统计分类的中类项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中类项一一对应,并对应到各专业处室,完成分工方案以方便对应提取行业数据,为数字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四是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逐步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保障统计源头数据质量。2021年7月,分管局领导带队赴嘉峪关、酒泉两市调研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调查单位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情况,共走访2市、3县区的6个乡镇、10家企业。充分了解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状况及改革情况,掌握重点专业、重点企业电子台账建设情况和建立电子台账的可能性。持续深入对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企业电子台账建设情况加大调研,及时掌握基层和企业存在困难和问题,做好日常业务指导,为全省切实推进基层统计基础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奠定基础。五是制定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认真研究讨论《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结合我省实际,形成《甘肃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讨论稿。同时,先行完成了统计业务流程规范制定工作,布置其他相关专业处(局、室、中心)统计业务流程制定工作。

  9.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弱项”问题。

  (20)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认真做好遴选招录工作,扩充年轻干部队伍,2021年遴选3人,下属事业单位招录7人,已经全部到岗。启动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1)针对“执行政策规定有差距”的问题。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研究干部,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制度。同时制定了《省统计局任前审核细则》,进一步靠实责任,细化档案审核内容,严格规范审核档案,认真做好政治素质考察,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政策规定。

  (22)针对“选人用人认可度偏低”的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听取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扩大民意,2020年我局选人用人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评价结果已上升至92.3%,今后将长期坚持,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认可度。

  (23)针对“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巡视期间已经完成了部分人员的轮岗交流,剩余在同一岗位时间较长的2名副处级干部,1人于2021年10月已退休,1人即将到达退休年龄。今后将长期坚持,适时筛选出符合轮岗交流的人员,及时开展轮岗,充分调动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4)针对“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的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严格依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严肃核查拟提拔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省局个人事项查核如实率逐年提高,2020年达到了100%,今后将长期坚持,做到选拔提拔干部“凡提拔必查核”,保持现有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查核如实率。

  10.关于“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有弱项”问题。

  (25)针对“党建和统计业务融合不够,存在‘两张皮’现象”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关于破解“两张皮”问题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意见》,紧扣党中央、省委省政府部署和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的具体要求,立足全省统计现代化发展实际,以党建工作引领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统计业务中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作用,对于省委、省政府安排的重点统计调查任务,跨处室进行工作安排时,及时成立临时党支部,统一负责调度;对于各处室经常性的统计业务,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进行认真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发挥党员在统计业务工作中的主人翁精神,积极调动党员干部在日常统计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融入党建工作抓业务发展、围绕业务工作抓支部建设。把党的要求贯穿到统计业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同向而行。二是鼓励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和内容,广泛开展新党员入党宣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活动,就近就便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切实增强吸引力感染力。三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对标省委《关于省委直属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机关党支部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在工作中坚持“四个一起”要求同落实,把抓党建工作纳入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评议的主要内容,形成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良好氛围。

  (26)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以“三会一课”为抓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使用流程,严格落实“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分级赋权、督办提醒制度,高标准理清工作思路和程序,提高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使用效率。机关党委充分发挥专责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对组织生活落实不及时、不规范、使用效率较低的党支部及时提醒,经提醒仍然落实不力的,对其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通报。坚持每半年组织各党支部对党的建设重点工作、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观摩督查考核,全面了解掌握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对发现的共性、个性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各党支部要将党员大会安排在季度首月召开,组织党员有效参与议事决策;将支委会会议安排在每月月初召开,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各项工作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二是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并指导联系党支部开展好组织生活。局领导所在支部及时向机关纪委汇总上报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组织生活会重点内容,明确要求,并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派人督促指导,做到组织生活有详细安排、有专人负责、有活动记录,组织生活预告、报告、通报三环相扣,使普通党员知情,上级组织有数,活动开展情况有对比。三是严格党费收缴管理、规范使用。对局机关党员党费标准每半年以所发工资表进行核算,明细单下发各支部,确保党费收缴自觉、按时、足额。制定下发《2021年机关党支部党员党费缴纳登记表》,在每月10号之前由党建联络员完成本支部党员当月党费收缴工作,并及时上缴机关党委,经机关党委核对后统一存入机关财务账户。机关党委建立收支账务,详细记载收支明细,并与财务账款进行及时对账。

  (27)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使其熟悉掌握发展党员的流程细节,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上严格要求,规范发展,把好“入口关”“考察关”“公示关”,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四是每年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坚持“个别吸收、慎重发展”原则,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落实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还不够到位的方面

  11.上轮巡视反馈干部混编混岗问题仍未彻底解决。

  (28)针对“上轮巡视反馈干部混编混岗问题仍未彻底解决”的问题。通过多次轮岗交流已彻底解决了事业与行政的混岗问题,后续将积极梳理各处室人员编制,优化机构职能,逐步协调解决行政编与参公编制人员的混岗问题。对于部分中央事业编制人员问题,通过退休、调出等自然减员方法,各市州中央事业人员已有所减少,后续将积极与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力争解决现有中央编制人员问题。

  三、紧盯跟踪问效,巩固巡视成果

  经过集中整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省统计局党组将继续深化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政治引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系统发力,推动整改常态长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视成果。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以党的建设引领统计改革发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如何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甘肃统计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强化党员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在永葆政治忠诚、主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二)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落实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与甘肃经济社会发展、与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实际结合起来,接续发力、多措并举,统筹推进“阳光统计”“共享统计”和“常态化统计”。全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甘肃落地生根,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基层、相关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不断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三)狠抓作风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着力建设政治过硬、具备推进统计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大力整治作风顽疾,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持续加强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建设,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向重点工作任务聚焦,做到与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严格监督执纪,充分发挥廉政警示教育作用,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政治生态。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巡视整改跟踪问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政治责任,真刀真枪、从严从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对已经整改到位的,要长期坚持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成效的长效性;对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限长的问题,凝心聚力,持续发力,加强领导,跟踪问效,确保正在整改的问题按质按时完成整改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31-8856279;邮政信箱:兰州市广场南路13号统办三号楼(邮政编码730000);电子邮箱:1956663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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