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省委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于2021年3月至6月对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7月,省委巡视组向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作为对党忠诚的现实检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穿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确保巡视整改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传达尹弘同志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三届省委第八轮巡视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是政治反馈、纪律反馈和责任反馈,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是对党忠诚的实践要求,是一项必须坚决完成的政治任务。坚持从思想和政治上深刻反思,聚焦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入剖析根源,9月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更加坚定了坚决改、彻底改、改到位的信心和决心,聚精会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强化政治担当,以上率下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厅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领导机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点问题调研。厅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主持、部署、协调、督办整改工作,先后4次组织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议,20次深入问题整改一线实地调研,推动重难点问题解决;其他厅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跟进落实职能作用,建立定期调度、指导督促、约谈提醒、对账销号等工作机制,全力以赴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各牵头处室、责任单位建立整改“绿色通道”,各市州生态环境局按照厅党组整改方案,举一反三,结合自身实际主动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上下联动,形成强大整改合力,确保问题无一放过、措施逐项落地。
(三)注重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当下改”与“长久立”。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思想认识、体制机制、方法路径、督查督办等方面认真分析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做到精准施策,切实提高整改落实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做到抓紧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在“事”上见底,坚持靶向发力,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举措,确保整改有抓手、推进有行动、落实有硬招,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在“因”上溯源,从政治站位、宗旨意识、作风状况、担当作为等方面挖病根、找病因、查病灶,摆正位置、看清差距,持续激发抓好整改的内在动力,真正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在“制”上求效,坚持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从制度层面找原因、查漏洞、建机制,通过一个问题的解决带动一类问题的解决,力求解决一类问题健全规范一套制度,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2021年以来,集中力量修订完善财务管理、组织人事、行政审批、内部管理等方面20余项工作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四)深化成果运用,以巡视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厅党组坚持通盘考虑、系统谋划,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着力在“四个结合”上下功夫。把巡视整改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月听取3个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完成对6个直属单位的常规巡察,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巡视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通过理论研学、专家导学、现场践学,强化理论武装往深里走;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建立“7+23”事项清单,逐一推进落实,锤炼政治品格往心里走,为巡视整改提供坚强的思想和作风保证。把巡视整改与打造陇原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结合起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攻坚力的提升;把巡视整改与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起来,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34个问题,均按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均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机制,持续巩固提升。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创新发展能力不足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问题。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走深走实。二是制定印发《中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推动提升理论学习质效。三是整理编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资料》,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教材;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市县生态环境局长、处室负责人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四是协调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认真落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开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调研,高质量研究制定全省“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最大机遇在于‘一带一路’”重要指示不深入问题。一是将打造生态环境制高点纳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二是积极调度省直有关部门推进生态制高点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按月报送“一带一路”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谋划制定《兰州—西宁城市群(甘肃)生态建设行动方案》。
(3)针对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深入问题。组织召开市州生态环境规划对接会、省直部门座谈会及专家意见咨询会,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省级各专项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各专项规划和市州规划的衔接,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制定印发《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台账》,重点对“绿色发展崛起新突破”等重点任务主要指标和落实措施进行细化完善。做好“两高”项目核查,加快“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强化环评审批源头管控,制定省级、区域(流域)和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组织召开碳达峰碳中和与绿色金融发展战略研讨会,助力我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2. 发挥核心职能作用不到位方面
(4)针对重点项目储备谋划不力问题。2021年争取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较2020年增加10.63亿元。2022年提前下达的中央污染防治资金预算同比增长1倍多。持续开展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月调度工作,及时对全省项目储备不足的市州和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通报,确保项目资金尽快发挥效益。
(5)针对环境监测评估工作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会同省财政厅编制《甘肃省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细则》。二是加强环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力度,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手册》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甘肃省省级以下常见行业环评文件审批原则》,指导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评审批工作。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对部分环评机构、个人进行失信记分和通报。
(6)针对生态环境工作督查不到位问题。一是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二是加强项目跟踪调度,每半月调度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督促加快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7)针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违法线索移交机制,研究制定《甘肃省生态环境违法线索移交办法(试行)》。二是联合省广电总台拍摄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督促各地对全省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和警示片曝光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抽查。三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连续两年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2021年发现问题4723个,完成整治4573个,2022年发现问题1045个,正在积极推进整治。四是严格项目准入管理,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争取国家资金8600万元用于嘉陵江上游尾矿库综合治理。配合省应急厅编制《甘肃省“十四五”黄河流域尾矿库治理实施方案》。
3. 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成效不明显方面
(8)针对机构改革后“大环保”机制还未形成问题。一是认真履行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专责组工作职责,分解压实省直部门工作责任;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第二轮第一批5市州,启动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效促进“大环保”格局形成。二是针对黄河流域生态警示片反映问题,按照职责和地域将整改责任分解到市州和省直相关部门,限期督促整改,发挥部门合力。三是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强力推进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督促各市州研究出台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认真落实部省合作框架协议,对涉及各部门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9)针对“垂管”改革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市(州)生态环境局进行“回头看”,就涉及政策性问题积极与省直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推动解决。二是制定实施《甘肃省污染源监测与执法联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工作程序及任务分工,推动污染源监测与执法联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专项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执法监测与执法联动、排污单位自测检查与执法联动、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专项抽查抽测等工作,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三是加强能力建设,通过现场执法监测和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监测。
(10)针对“放管服”改革在“管”和“服”上有差距问题。一是厅领导带队进行调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州)生态环境局及各分局环境影响评价干部队伍力量及专业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市州补充环评专业技术队伍力量。二是编制完成《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规范环评文件分级审批工作,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帮扶。三是制定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减40%以上。四是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落实〈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调整完善“两轻一免”清单,编制《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甘肃省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工作程序(试行)》,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
4. 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重大风险能力较弱方面
(11)针对风险管控压力较大问题。组织修订《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针对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敏感点,深入开展排查,全面落实整改。调度处置12起突发事件,均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妥善处置,最大程度减小污染损失和生态破坏。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编制《甘肃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落实行动方案》《甘肃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规划(草案)》,推动中央下达医疗废物收集转运项目建设。
(12)针对环境污染风险监控不到位问题。推动黄河、长江流域省界出(入)境预警监测能力提升,组织开展以案促建提升应急能力培训,对两起影响较大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案例推演;研讨学习《甘陕川三省联合应对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相关内容,开展实地考察交流,举一反三推动省本级应急监测水平提升。印发《关于建立跨市(州)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实施意见》,防范跨界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13)针对防范化解核与辐射安全风险监控能力不强问题。充分发挥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修订《甘肃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完成8市州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和5市州省级环保督察核与辐射专项工作。督促甘肃稀土新材料公司完成辐射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和非放射性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并备案,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
1. 履行主体责任不够严实方面
(14)针对净化政治生态不到位问题。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及有关党内法规,厅党组成员开展研讨交流,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每季度观看警示教育片,选派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参加省纪委、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大讲堂,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盘点净化政治生态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查找问题不足,明确下步推进措施,促进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
(15)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一是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会议每季度听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定期听取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持续传导责任压力。二是厅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分管处室和单位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结合每季度工作调度会,汇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结合巡视整改、年度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其他厅级干部、分管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本人所在支部党员代表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
(16)针对内部巡察工作有差距问题。及时调整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巡察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办《甘肃巡视“六期二十步”工作指引》规范巡察工作,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完成6个直属单位的常规巡察。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选派干部参加“火种”计划,提升人员业务能力。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2020年内部巡察、交叉巡察发现问题和有关问题线索已全部整改到位,2021年内部巡察发现问题,正在集中推进整改。
2. 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方面
(17)针对净化政治生态不彻底问题。全面总结监督厅系统净化政治生态工作,专题报告净化政治生态工作进展情况。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净化政治生态专项工作开展“回头看”,分专题对兰外直属单位开展调研督导,巩固工作成效。督促厅党组将净化政治生态纳入2020年度厅系统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厅系统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意见》,约谈厅系统各单位财务人员,开展项目资金监管和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监督检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开展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等方面整改。
(18)针对监督责任没有全覆盖问题。对14个驻市州直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中央省委重大决策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情况开展调研督导,组织对厅相关处室、单位开展疫情防控走访督查,采取“质询+约谈”方式加强安全工作监督。聚焦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政治监督,派驻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座谈会、带队专题调研,全面掌握祁连山地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加强“组地”联动,印发《关于加强对市州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监督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职责权限,凝聚监督合力,发挥监督效力。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执纪的力度,强化警示教育,主动约谈厅机关、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
(19)针对主动出击、深挖问题线索少问题。建立现有问题线索管理台账,集体研究讨论线索处置措施,做到严格程序、规范处置。拓宽信访渠道,加大对厅系统信访工作监督,派驻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现场接访,主动受理群众举报事项。深入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的市州相关单位,背对背检查省级环保督察组纪律作风情况。组织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工作培训,长期派员参与省纪委监委有关工作,提升队伍理论素养、纪法知识和实践能力。
3. 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完善方面
(20)针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有漏洞问题。修订厅机关内控《风险评估报告》《管理手册》《流程手册》,梳理处室单位职能职责,查找廉政风险薄弱环节、明确防控责任。结合基层党组织调整,加强纪检工作力量建设,严格纪检委员、纪检员设置,指导相关直属单位成立纪委。抓实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生态环境领域重点信息、解读回应相关政策法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1)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没有跟上问题。编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加强对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的预警防范,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围绕行政审批、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方面以及环境监测、执法及项目招标等重点业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照工作流程制定防范措施。
4.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方面
(22)针对公车使用管理不严问题。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整改,制定实施《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的通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对兰内相关直属单位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开展2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23)针对外出活动管理不规范问题。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外出请销假有关制度的通知》,规范外出请销假程序及外出管理,推进OA协同办公系统考勤。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 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方面
(24)针对厅务会直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中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工作规则》,建立《党组学习、讨论和决定事项清单》,规范了厅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和事项,并严格组织落实。二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各类生态环境信息,每月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红黑榜”,全面公开环境质量信息,强化重要生态环境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
2. 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25)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讨论研究干部,任职公示及任职文件均按照上级要求办理。对调任干部严格执行试用期政策。
(26)针对干部轮岗交流不充分问题。对有关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
(27)针对干部队伍专业化层次偏低问题。严把新进人员关口,考试录用、公开遴选公务员、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工作调入均招考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在职教育,3名干部报考资源环境与生态文明等专业在职研究生。
(28)针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面向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陇原人才服务卡”,与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甘肃省基层生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肃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引进高层次人才4名。
3. 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不力方面
(29)针对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依然存在问题。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研究制定《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3个党支部分别被命名为“省直机关标准化示范党支部”“全省标准化建设先进党支部”。选派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培训班,持续强化基层党组织自建功能。专题听取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线上督办“三会一课”,定期开展督查检查,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30)针对党的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问题。围绕巡视反馈问题,厅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一步查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并对其他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阅把关。机关党委严格审核把关基层党组织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督促找准问题,抓好整改,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厅领导对分管处室单位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督促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31)针对个别基层党委领导作用弱化问题。督促指导相关直属单位制定印发《议事规则》,明晰会议议事范围,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组织新任职干部开展集体谈话和宪法宣誓,对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等提出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开展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四)整改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不够有力,一些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32)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组织专家组召开审查会议,修改完善《评估报告》。指导兰州市规范和加强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审批事项,通过现场调研和整改指导,交办各方面指出的生态环境问题,逐一分析、提出整改思路。目前,各项问题的整改工作均按计划全面推进。
(33)针对上轮巡视问题整改落实进度缓慢问题。厅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派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赴现场进行调研,了解进度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就后续相关工作进行安排。安排专人定期跟进工程进展,及时向干部职工通报进展情况。目前分房摇号各项工作准备就绪,视疫情形势适时组织。
(34)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未整改问题。一是按程序上缴省级财政相关经费,并将上缴证明报备。二是及时向问题发生单位现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协调举一反三、加强财务管理。三是持续规范预算管理,加强绩效监控,定期对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统计调度,针对性提出工作措施。开展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审计,严格规范使用环保专项资金,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建设总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加强厅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厅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营造想事、谋事、干事、成事的良好氛围,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精神力量。
(二)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持续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强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年轻干部在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增长才干本领,勇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不懈奋斗者。
(三)始终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经常性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推进内部巡察,督促做好巡察整改,深化巡察结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四)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把巡视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以持续巩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化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守护好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持续厚植生态底色,坚守生态环保底线,主动服务“六稳”“六保”,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31-8790060;邮政信箱:兰州市城关广场南路77号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邮政编码:730000;电子邮箱:HBT_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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