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委员会关于省委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至6月,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7月,省委巡视组向省有色地勘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局党委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重点从3个方面拧紧压力阀、打好组合拳。一是加强领导,以上率下。局党委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进全局巡视整改工作,做好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及时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重要事项和问题。局党委从班子抓起,从自身做起,形成了巡视整改落实的“头雁效应”,靠前指挥、带头纠偏,做到了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二是制定方案,细化分工。《局党委巡视整改落实方案》把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的4个方面13条问题分解细化为27个问题,并相应制定了58条整改措施,明确了相应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整改期限。局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与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形成了上下联动、实时对接的整改工作格局。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各自《整改方案》,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三是严明规矩,强化纪律。局党委在省委巡视情况反馈会、巡视整改安排部署会等会议上,向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多次强调,要做到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严厉杜绝纸面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问题整改要敢于较真碰硬,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整改期间,局纪委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职责,把督促巡视整改,尤其是将“一把手”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有力抓手,切实用好问责利器。
二、动真碰硬逐项整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还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局党委理论学习不深不透,中心组学习从未形成交流研讨材料,没有结合有色地勘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措施办法”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提升学习的思想性、理论性、系统性,使中心组学习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提高领导干部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把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相结合,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进一步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自巡视反馈以来,已先后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省委第十三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专项督查调研的情况报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并开展研讨交流6次。二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结合局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和“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有力发挥地质工作“先行军”作用,全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三是要求中心组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紧密结合地勘事业改革发展和自身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理论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措施,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有效发挥出“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
针对“督促指导基层单位落实绿色勘查理念不够有力,兰州矿勘院106队成县选矿厂废水直排”的问题,一是坚决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生态文明战略,在全局进一步倡导实施绿色勘查,大力推进地质勘查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勘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确保把绿色勘查贯穿到地质勘查工作全过程。二是局地质处在地质项目检查验收工作中同步开展了绿色勘查工作质量检查,并专题开展了局属各单位地质项目绿色勘查设计方案和实施成效检查工作,各项目组现已进入总结经验、推荐典型阶段。对涉及绿色勘查内容的设计、施工和成果评价验收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工作体系已基本形成。三是在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中进一步牢固树立绿色勘查理念,持续提升绿色勘查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应用能力。
2.关于“围绕职能推动高质量发展还不到位”的问题
围绕“近年来探矿成果相对较少”、“传统地质勘查收入逐年减少”、“培育和壮大新的增长点进展缓慢”等,局党委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针对地质勘查工作,一是组织局属各单位全面开展财政类地质项目申报。省基础、省基金地质勘查续作项目申报与新立项目竞争性谈判,以及局管选区调研项目立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2021年共计申报财政项目27个,较上年度增加3个;总经费402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0.8%。二是局地质处已对局属各单位现有社会地质项目实施及预期成果、“十四五”期间地质项目承揽计划及预计提交资源量开展调查摸底,下一步将依据调研报告提出可行的社会项目增储计划。三是加强综合研究,结合我省战略性矿产特点,指导督促局属各单位进行资料二次开发,开展铜、铁、钴、镍等战略性矿产和项目选区研究,在锂、晶质石墨、萤石等矿种上取得突破。
针对水工环产业发展,一是通过公开招考和组织参加培训的方式,补强专业短板,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能力水平。2021年已通过公开招考,择优选聘短缺专业人才8名,并先后组织全局53人次参加相关培训。二是主动筹措资金加强硬件建设,已向省财政厅申请了自然资源保护能力建设资金,为我局设备、仪器、软件购置提供有力资金保障。同时,积极引导局属各单位根据项目需要谋划购置必要的先进设备,不断强化硬件建设,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拓展项目类型广度。三是除传统地灾防治技术服务和地质环境保护外,积极拓展国土空间规划、园林景观设计、水土污染处置等大地质领域项目。现已承揽白银市“十四五”相关规划编制、岷县维新镇兹那村土地综合整治、青海省共和县政和大街管线探测等多个项目。
针对技术创新,局党委高度重视创新驱动能力建设,近年来已先后建立了自然资源部高寒干旱区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与甘肃省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中心。特别是“自然资源部黄河上游战略性矿产资源重点实验室”已于2021年7月获批,该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填补了甘肃乃至青海、新疆、宁夏等西部经济欠发达省(区)无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的空白,对服务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与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顺应我省积极打造国家级区域创新中心亟需高水平创新平台支撑,将起到重要的助推作用。
至2023年底,全局将完成100个左右项目选区,确保“十四五”期间主要矿产资源储量稳步增加,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逐步增强,地质勘查项目全部达到绿色勘查要求。同时,有力拓展水工环产业工作领域,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水土污染防治、自然资源综合调查评价、国土空间规划等大地质领域不断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
3.关于“推动事业单位改革比较缓慢”的问题
针对“事企分开改革、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工作滞后”的问题,一是积极探索有利于地勘单位转型发展和平稳过渡的思路与模式,已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深化地勘事业单位改革意见建议的报告》,结合工作职能、企事业发展现状,就如何深化地勘事业单位改革、实现事企分离等问题提出了初步意见建议。二是按照关于开展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已将全局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上报省政府国资委,并于2021年8月收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国有资产部分的审核复函。拟实行“市场化出清”的1户企业现已完成注销工作。下一步,将根据批复结果,对采用“部分保留”方式改革的企业,在开展清产核资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积极做好资产评估、处置和人员安置等工作。三是局属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当中。整改后,将进一步理顺企业产权关系,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后续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针对“同省内地勘单位合作处于边缘化,局属各院同质化竞争激烈”的问题,一是加强同省内外自然资源系统其他单位乃至政府部门的沟通交流,加深相互了解和协作配合,在大地质、大生态、大服务上谋求合作共赢,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天水矿勘院与省核地质二一九大队、陇南市生态环境局,省有色地调院与青海有色三院、青海煤炭地质勘查院,已相继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二是强化局层面对局属各院的业务指导,加强工作协调配合,进一步培育各院特色产业、厚植各院优势产业、壮大各院支柱产业。通过在局系统内形成重要项目技术集成、技术攻关的联动机制,使局属各院之间建立起信息共享、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有效实现重点项目实施中的技术力量迅速切换和技术队伍互补转换。
针对“围绕改革做群众思想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局党委要求局属各单位把事业单位改革政策宣讲和改革进度宣传报道作为维护职工队伍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运用多种宣传载体,积极解决职工群众思想上的疑惑。在工作中坚持民主原则和疏导方针,最大限度地使职工群众由被动认识转为主动自觉地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通过做好改革过程中的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拓宽视野,扫除担忧心理,激发他们参与改革的热情,从而形成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人心向上、团结和谐的干事创业强大气场。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抓得不实”的问题
针对“经营管理存在一定风险隐患,全局应收债权数额较大、账龄长,备用金数额较大、清缴不及时”的问题,一是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应收款项收缴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收款项收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加强责任领导、厘清应收原因、分类综合施策,并对截止2021年7月底的各类应收债权分清合理占用与不合理占用,对不合理债权切实明确目标任务,加快应收款项收缴工作进度。二是要求局属各单位建立并完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其中,张掖矿勘院、省有色工勘院等单位已制定了专门的备用金管理办法或补充规定;局财务处、审计处将不定期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目前,全局不合理应收款项所占比例降为17.85%,有效规避了经营风险。
针对“部分遗留问题解决不彻底”的问题,天水矿勘院于巡视进驻期间本着即知即改的要求,于2021年5月成立了经济适用房建设结算及权证办理工作小组,稳步推进问题解决,并取得实质性成果。今后,全局将本着“不添新乱、不留后患”的原则,切实处理好各项历史遗留问题,并以此来提高领导干部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
(二)“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没有走深走实”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针对“责任压力传导存在不够严实、层层递减的现象”的问题,一是局院两级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通过召开局党委会议,以推进巡视整改为重点,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局院两级党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党委将切实加强对局属单位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与考核,考核工作将力避形式主义,更加科学合理地制定指标,增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三是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实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着力提升警示效果。局党委将深刻汲取“2017年工勘院负责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未在全局通报”这一问题的教训,今后将对违纪违法干部及时进行通报曝光,用身边人和事,形成强有力的警示震慑效应。通过整改,局院两级党委将进一步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真正建立起“四责协同”机制,为地勘工作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针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加强协调配合,广泛搜集问题线索”“着力提升谈话质量,注重捕捉问题线索”“带着问题查阅资料,甄别发现问题线索”“运用调研和明察暗访,直接发现问题”等方式,有力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二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通过强化思想引领、党性修养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巡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与实战能力。2021年已选派3人至省委巡视机构配合参加有关工作,以干代训,锤炼实战本领。局党委将通过巡视巡察实战锻炼,提升巡察干部队伍发现问题能力,切实增强巡察监督实效,使巡察真正成为局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手段。
针对“有的局属单位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足,抓党建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的问题,一是局党委要求局属各单位党委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固树立起“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抓好党建作为一切工作成绩的基础和前提,认真谋划好、落实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局党委在年度考核中将加大对局属单位党委抓党建工作成效和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通过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在全局树立起“聚精会神抓党建”的鲜明导向。局党委还将积极做好对全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对问题进行及时纠偏。局院两级党委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全局高质量发展。
2.关于“纪委监督执纪力量不足”的问题
针对“局纪委工作人员力量不足,主动监督发现问题少,线索来源单一”的问题,一是加强局纪委人员力量,局党委已向局监察室配备主任1名,并通过公招新增工作人员1名。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局属单位抽调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为局纪委工作部门不断注入新鲜血液。积极配合省纪委等单位的有关工作,于2021年抽调1人至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工作历练平台。二是坚持“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的理念。着重加强局纪委工作人员自身能力建设,在思想上纠正偏差,强化担当意识,敢于主动亮剑;在工作方式上摒弃老套路,善于抓早抓小,决不养痈遗患。三是先后参加了由省纪委等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有力提升局纪委纪检干部综合素质。局纪委将借助整改契机,有效解决局纪委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弱、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提升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为推进全局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队伍保障。
针对“机关纪委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通过明职责、优机制,切实解决局机关纪委职责定位不够清晰、工作内容不够具体、机制运行不够顺畅等问题,有力强化责任担当,激发工作活力,不断加强工作人员自身建设,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能力,使其切实担负起协助局纪委、机关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二是在局纪委的有力指导下,进一步强化局机关警示教育,抓好局机关处级以下人员的谈话和提醒,做好局机关各党支部日常监督工作,推动局党委、局纪委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针对“局属单位纪委书记配备不合理”的问题,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使局属各单位纪委书记能够明确定位、理清责任、突出主业,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将依据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职数和工作分工实际情况,逐步推进纪委书记专职化。目前,天水矿勘院、白银矿勘院、张掖矿勘院、省有色地调院通过领导班子分工调整,纪委书记已不再分管财务、后勤、基建、生产经营等工作。
3.关于“对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研判不够”的问题
针对“个别下属单位项目实施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违规转包”的问题,局党委组成了由分管副局长带队的工作调查组,深入基层对该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形成了详实报告。因2017年赵崖基地被列入天水高铁新城及站前广场建设一期用地红线拆迁范围,面临整体拆迁,天水矿勘院选择将社棠基地作为办公和生产的临时过渡场所。当年5月,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复函,同意天水矿勘院上报的临时建筑设计方案。因基地搬迁时间紧、任务重,且对维修改造项目相关政策掌握不够,当时未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予以审批。天水矿勘院在社棠基地临建与维修项目施工合同中,对于“中标方不得转包”已进行了明确约定,但在施工过程中对中标单位的项目施工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中标单位存在违规转包现象。局党委将以此为鉴,今后有关基建项目将严格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履行申报手续。同时,依法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严厉杜绝项目违规转包问题。
针对“野外地勘工作车辆租用和劳务雇佣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要求局属各单位修订完善车辆管理和劳务用工相关办法制度,规范野外车辆租用和劳务雇佣合同管理。项目组在野外工作期间确需租用车辆或者雇佣人员的,应按制度规定程序,以单位为缔约主体洽谈或签订合同,有效控制车辆租赁费和劳务费。督促省有色地调院认真开展问题自查,并对照《局党委巡视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具体措施。一是通过修订《车辆管理办法》和《人事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野外车辆租用和劳务雇佣合同管理。二是通过制度管控、绩效评价、审计监督、效能监察等措施,严格费用支出程序,确保费用发生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三是推进内部控制建设,严格执行院《内部控制工作手册》,规范内部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相关整改情况已上报省财政厅。局党委将以此为鉴,全面排查梳理野外项目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防控措施,规避风险隐患。
针对“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张掖矿勘院原总工办相关干部长期借款参与赌博,院党委已于2020年11月免去其职务,并于2021年7月底对该问题进行了党纪立案,2021年9月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局党委将以此为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早教育、常提醒、防未病,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到实处,给党员干部架设“警戒线”,打好“预防针”,强化“八小时之外”监督,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
4.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的问题
针对“精文减会效果不明显,局党委发文数量呈递增趋势”的问题,着力推进精文减会,切实减少发文数量、压缩文件篇幅、严控会议规模。坚持“发文确有必要”原则,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精简文件的有关精神,在认真分析近年来发文数量递增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强文件管理,做到无需发文的不发、不用转发的不发、能归并的并发。确保自2022年起,每年度局党委发文控制在100件以下。
针对“个别单位管理方式简单粗放,干部群众意见大”的问题,一是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局属各单位目前正在结合省委巡视和局党委内部巡察反馈问题,扎实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强化制度建设。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做到关爱职工、尊重职工。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积极倾听职工的意见和呼声,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全局将通过整改,使内部管理更加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切实体现“精细管理”和“和谐管理”的理念。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接受宴请并收受礼品”的问题,经信访举报线索核查,天水矿勘院有关职工在工作期间,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烟酒,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根据省纪委派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组处分建议,天水矿勘院党委已于2021年1月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局属各单位将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做到强震慑、建机制、抓日常。一是保持高压态势,紧盯重要节假日等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二是加大曝光力度,点名道姓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三是织密制度“笼子”,严格抓好落实。局党委将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监督实效,有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助力全局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方面
1.关于“局党委决策程序不规范,会议职责界限不清,党委会会前准备不足,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成了《局工作规则》,制定了《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各类会议议事范围和内容,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凡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经局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作出决定。二是局党委于2021年5月巡视进驻期间印发了《关于规范会议议题提交流程的通知》,今后将严格执行“申报单”制度,进一步明晰议题界定,细化会前准备。三是充分认识会议记录的重要性、严密性,会议记录人员务必做到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强、业务能力专,杜绝漏记、补记现象。局党委将通过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会议议事规则,保证各类会议决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决策效率,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会议记录坚决做到“结构完整、内容真实、表达准确、书面整洁”。
2.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针对“研究干部事宜有时不够严肃,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干部队伍梯次结构不够优化,干部人事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强化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问答的系统学习,进一步精准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已对《局管干部任免规程》进行了修订完善,对开展干部任前档案审核、正处级干部试用期、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转正和职级晋升政治素质考察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认真落实《甘肃省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持续强化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为年轻干部的成长搭建平台,并以此逐步优化全局处级干部年龄结构。2021年度,新提拔使用的6名副处级干部,年龄均为45岁以下。三是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审核工作,积极推动档案数字化建设,全局处级干部《干部家庭社会关系登记表》填报工作于去年底完成。四是督促局属相关单位党委严格审查科级干部人选条件、资格,确保不出现新的混岗问题,并逐步减少现有混岗人员。五是在确保工作有效衔接的前提下,对借调时间较长的人员,通过补充编制内人员的方式稳步予以接替,全局借调的29人中已有4人结束借调工作回到原单位工作。理顺借调人员工资关系,全局目前27名借调人员,已有26人工资统一由借出单位发放。通过整改,将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运行。同时,切实强化包括借调人员在内的各项人事管理工作。
针对“局属单位职工群众对考核和绩效发放有所反映”的问题,一是在全局范围内对修订《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征求了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对“细化考核指标、加大利润总额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完善局属单位内部年终绩效的核定原则、将单位利润盈亏与绩效考核和奖励兑现进一步挂钩”等内容进行了完善,现已修订完成《局考核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局审计组已分别对上年度出现经营亏损的两家局属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局相关管理部门将按照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跟进,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还将实时监督和指导局属单位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经济效益。从目前情况来看,局属各单位总体经营状况呈现稳中向好趋势。利润亏损单位在2021年底扭亏为盈。
3.关于“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辞职和调出专业技术人员较多”的问题
一是建立局院上下联动的技术骨干培养机制,加快专业技术干部成长步伐。认真贯彻落实专业技术干部继续教育规定,积极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干部继续教育和专题培训工作。2021年新增高级职称人员23人。二是以需求为导向,鼓励局属各单位加大对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为单位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三是督促局属各单位将自身实际岗位需求与地质类院校设置专业情况有效对接,进一步完善招聘计划,切实提高岗位报考率。通过甘肃省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4名工作人员,定于2022年在地质类等院校进行专项校园招聘,进一步提升招聘质量和效率。四是进一步做好人才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提供干事创业的便利条件,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获得感、认同感、归属感。局党委将把“人才强局”战略落到实处,营造出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做到“人才来源遵循优选化,人才培养深度专业化,人才储备突出前瞻化”。通过有效措施,防止人才流失。
4.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针对“全局党建工作由多个部门承担,职能交叉重叠,职责不清晰”的问题,一是调整充实了局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职能。今后将定期听取全局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就全局党建工作进行及时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相关问题。二是由局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承担起推进全局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任。通过进一步充实局层面党务工作队伍,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有力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三是从压实责任、夯实基础、加大整顿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更好地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局党委将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提升工作本领、加强业务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动全局新时代党建工作提质提效。
针对“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已撤销设置不合理的后勤中心与锦江阳光酒店2个党总支,并成立了党支部。今后,局党委将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同时,局机关党委将按照各处室党员人数分布和职能定位,制定有关方案,优化局机关各党支部设置,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四)“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针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坚持动真碰硬,确保见底见效”还有差距,整改责任落实监督力度不够,整改效果还不理想等问题,局党委将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问题导向,认真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对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措施、压实责任,着力提高整改质量。有力强化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行动自觉,在全局兴起“崇尚实干、狠抓落实”之风,真正把主题教育成效体现到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促进发展上。
三、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努力开创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地勘事业发展新局面
局党委将把巡视整改贯穿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助推地勘各项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以大整改促大提升求大发展。务求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两个责任”真正扛在肩上、“四责协同”真正落到实处;积极构建地勘工作新发展格局,不断增强全局综合实力,推动地勘工作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以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向省委和全局干部职工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持续夯实理论根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掌好思想之舵、把稳工作方向。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者、实践者和传播者,实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使实施绿色勘查真正成为全局在地质勘查领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生态文明战略的生动实践和具体举措。
(二)持续强化管党治党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效。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整治职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干部职工中蔚然成风。
(三)持续推动事业发展
有力践行“三新”要求,把新发展理念作为长期坚持、全面贯彻的基本方略和各项工作的指挥棒,不断增强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构建起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地勘工作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防治地质灾害和服务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四)持续抓好后续整改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巡视整改的工作成效。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整改和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工作力度始终如一。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构建解决问题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务实做到“去病灶、除病根”。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及时公开全局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931-8726060;15294159181
邮政信箱: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25号 史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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