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代的她们 在临终前都留下了什么遗言
原标题:隋唐时代的她们 在临终前都留下了什么遗言
生前怕水,归葬路中不要过河;儿子还年幼,希望丈夫能将他好好养大;因为信佛,不与丈夫合葬……
隋唐共326年,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么振华从纷繁的史料中梳理出236条上至皇帝后妃、官员之妻,下至官妓、平民女子的临终遗言,将一个时代的女性临终答案记录在去年9月出版的新作《离形去智,无累乎物:遗言中的隋唐女性世界》中。
弥补隋唐史研究的缺角
专注隋唐五代史研究的么振华关注过唐代的自然灾害及其社会应对、碑志文书上的法律案例,她发现日本学者从敦煌文书中对唐代人的遗言有所关注,国内学者也有多人关注墓志研究。相比有套路化溢美写作之嫌的墓志,逝者本身个性化表达的遗言却少有人研究,且研究对象多聚焦于男性,对女性临终遗言的关注很少。
么振华从十分分散的史料中收集到700余例隋唐人遗言,将其中236例女性遗言分离出来。出于现实因素和个人兴趣,她选择从数量较少的女性遗言入手讨论,“隋唐女性地位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相对较高,具有较为鲜明的时代特征。”在她看来,这部分史料具有很强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在书的上编中对于每位女性的遗言,均列出其卒地与死亡时间作为坐标,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力图呈现一个立体的唐代女性遗言世界。并进一步分析各个区域女性遗言的相关特点,探讨死者的身份及家庭背景、宗教信仰、婚姻状况等因素对遗言内容的影响。
下编则在全面梳理唐代女性遗言的基础上,分类考察遗言中所展现的不同身份隋唐女性临终关怀的诸多内容。透过遗言考察命妇与非命妇、僧道俗人、老幼、已婚与未婚等诸多群体女性在临终前的所思所想、所爱所恨、所乐所痛,并关注这些遗言实现与否,即逝者的后代或亲朋对其遗言或遗嘱的态度。
2021年9月,书稿正式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这项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隋唐史研究的缺角。
临终之前的关注与表达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遗言是对亲朋真实意思的表达与真实情感的流露,纵使有所隐晦,一般不会作假虚美,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表达逝者的生死观。
唐朝不乏勇于赴死的巾帼豪杰,唐宣宗第四女广德公主,中和元年在丈夫尚书右仆射于琮为黄巢所害后,自缢于室中。某些在政变中的官员家属,也选择宁死不屈。礼部郎中钱可复将死,其14岁女为父祈免,曰:“杀我父,何面目以生!”报可复求死,亦被斩。
么振华收集的遗言中,出现了唐太宗的长孙皇后、才人徐惠,唐高宗的王皇后、萧淑妃,还有武则天等耳熟能详的历史人物,但更吸引人的还有那些妾室、比丘尼、待嫁女子等等较少在正史中出现的普通女性。
前沧齐协律北平田宿之妻不幸婚后一年半病逝,年仅26岁。临终前对其丈夫说:“所沉恨者,来子家未再周,舅姑知我厚,不得尽供养之道,以报慈爱,死且不瞑矣。”
郭仪40余岁薨于汀州开元寺别院,临终之前,她不仅担心丈夫的身体、儿子的婚事,还遗憾于弟、妹未及归葬。
67岁的崔氏对其夫表达其对生死的态度:“死生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奚可甚哀。”言未及终便逝。崔氏视生死为自然之道,在流行厚葬的唐代遗令薄葬、返葬洛阳,十分平静。
有人因为丈夫另有新欢,坚持不肯与丈夫合葬;有人因信仰佛教,身后追求出家而不肯与丈夫合葬;有人对自己的丧葬方式提出壁龛葬、天葬、火葬……
么振华观察到,相比男性,女性的临终心态更加理性。不少唐代女性将生死视作必然之事,从而心态坦然,没有忧惧之心。这或许与开放的时代特征以及各种宗教,尤其是佛教盛行有关。
不同时代都有共性与个性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隋唐时期女性地位相对较高,唐朝出现了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曌,隋文帝和其皇后独孤伽罗,唐高宗和其皇后武曌均并称“二圣”。相比于宋朝所倡导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唐朝对女性自身幸福的重视程度相对较高,婚姻结合自由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留。在这个背景下,从遗言出发书写隋唐女性史不失为有趣又珍贵的视角。
么振华还观察到,丈夫对妻妾的临终遗言,会根据现实需要,确定和权衡是否予以执行,而不是无条件执行。皇帝作为丈夫对女性遗言的执行,同样如此。而儿女、孙子对逝者遗言的执行一般会尽最大努力去实现。作为女性遗言主要执行者的儿子,面对母亲不同于世俗安葬方式的遗言,有时会非常为难,但仍会努力予以实现。亲人对待女性遗言的态度,与两者之间的地位身份高低有着很大关系。
对死亡的思考,不同时代都有共性与个性,其中也反映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武永明 通讯员 法伊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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