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查暗访督查年简报(第21期)|张掖市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
张掖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部署要求,提高认识、强化举措,全力推进生态环保问题整改落实。至5月20日,祁连山保护区张掖段179项问题中,由该市负责整改的171项已完成整改163项,整改率95.3%;黑河湿地保护区130处问题已完成整改129处,整改率99.2%;同时,动员900多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1.5万余名干部职工、20多万名群众,投入资金1.2亿元,整治河道沟渠5764公里,清理垃圾86万立方,整治农村“三堆”27万立方,收集废旧地膜1.1万余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张掖市委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市委常委会和市委中心组先后7次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精神,专题学习国家和省上生态环保政策法规,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书记林铎、省长唐仁健在检查调研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时的讲话精神。以祁连山生态环保问题整治为主题,举办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展新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等专题培训,邀请省上专家教授讲授,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市委、市政府及时作出《关于在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张掖境内坚决停止一切生态破坏行为和违法违规开发经营活动的决定》,市人大适时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决议》,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思想到位、行动对标。
靠实整改责任,强力推进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张掖市委、市政府与县区党委、政府和53个市直部门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县区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市县乡村的共同责任。全面核查祁连山保护区内各类开发经营项目,坚决停止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的全部开发性生产经营活动,117项探采矿项目整改完成111项;整改完成水利水电项目33项,18座水电站全部安装了生态流量下泄监控设备,并派员定期监督;整改完成旅游项目7项,其它项目12项。平整清理场地240多公顷,恢复植被118公顷。目前,保护区内所有探采矿和旅游开发项目均已关闭、冻结或停业整顿,祁连山近四十年的开发性生态破坏已全面停止。坚决关停黑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内所有生产经营项目,完成各类整改129项,其中关闭退出工矿企业、采砂场、砖厂32处132万平方米;拆除养殖场(人工鱼塘)61处23万平方米;退建还湿179万平方米,恢复湿地12万平方米。
强化联动执法,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突出问题。制定下发《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问责工作方案》《关于在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中加强问责工作的通知》,采取常态化督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强化对生态环境问题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介入信访投诉问题办理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对相关县区、部门和人员存在的履职尽责不到位、处理问题不及时、发生重大失误等行为进行问责处理。市、县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法律监督活动和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工作,形成依法问责追责的高压态势和监督执纪震慑效应。2016年12月以来,针对祁连山和黑河湿地生态环境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又问责18起、6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人、诫勉谈话25人、通报批评12人),约谈27人;公安机关拘留6人;检察机关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件、立案侦查6人。
坚持多措并举,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结合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1+8”整改行动,积极探索构建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长效机制。构建“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联合监管体系,建立祁连山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纪执法机制和监测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制定《张掖市环境保护执法联动制度》,进一步转变执法监管方式,强化执纪执法措施和力度,实行覆盖全境和跨区域执法,严厉打击祁连山生态破坏违法违规行为。启动实施总投资29.93亿元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两转四退四增强”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总投资52.6亿元的祁连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进一步推动祁连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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