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昌俊
日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关于黄山市纪委罚没酒处置网络竞价的公告》称,受黄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该中心对一批纪委罚没酒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淘宝网,同步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处置。其中未经鉴定的酒,1.01元起拍;已经鉴定的,按物价部门定价起拍。(据10月20日澎湃新闻)
公开拍卖处置罚没酒,本身并不存在问题。但如此公开宣称低价拍卖未经鉴定的罚没酒,显然不妥。一方面,根据相关规定,酒作为特殊商品,在没有质量保证的情况下,是不能在市场流通的,这其中自然就包括公开拍卖的方式;另一方面,这种不辨真伪的处置方式,也与处置罚没酒本身的严肃性显得格格不入。
事实上,这并非地方纪检部门第一次在网上公开拍卖罚没物品。如2014年5月,温州市纪委也曾发布公开拍卖收缴物品的消息。拍卖的拍品大体分为名酒、贵金属收藏品、首饰、滋补品以及其他杂项。但与这次黄山纪检部门不辨真伪不同的是,彼时温州拍卖行的工作人员曾表示物品价值都经过了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显然,温州的操作更契合公众对于罚没品处置的常识认知。
而拍卖环节对于罚没品不分真伪的做法,其负面影响更是多方面的。违背相关规定是其一,更重要的是,正如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参与拍卖的罚没酒属于国有资产,拍卖所得的收入将收归国库。那么,将未经鉴定的酒低价拍卖,一则可能令真酒被贱卖,间接损害了国有资产,二则,也可能影响到对贪腐物品的实际估值,甚至对被罚没对象的处罚定性产生误导。可见,这种不分真假的拍卖行为,不仅是观感不好,其背后更关系到纪检部门的公信力。
对罚没品的处置,也是反腐正义实现的一个重要环节。处置是否得当,直接影响到人们对于反腐执纪的认同程度。本来,以线上形式公开拍卖罚没物品,对于提升罚没品处置情况的透明度无疑是大有裨益。但让未经鉴定的罚没酒参与拍卖,显然是自降透明度,难免给外界留下想象与质疑空间。比如,既然未经鉴定就可以拍卖,谁来保证不留下“以假乱真”或“以真乱假”的可能?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若干规定》显示,与第三方资产处置平台合作,是该市创新资产处置方式之一,旨在进一步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和效益。这一做法的初衷确实值得肯定,但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和效益,不能以牺牲“真假”为代价。特别是在纪委罚没品处置上,理当一是一、二是二,来不得半点含糊。而随着反腐的深入与常态化,对于违法违纪人员罚没品的处置,从数量和频率上都将有显著提升,如何既确保处置的效率与效益,又提升处置的规范性与透明度,确实考验着各地的纪检部门。毕竟,人们之所以关注这一个案,说到底更是关注贪腐查处的公开、公平、公正问题。而黄山市不辨真伪的拍卖做法,显然是一个反向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