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通报5起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原标题:省纪委通报5起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1.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项目(一期)工期严重滞后问题。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一期)2015年4月25日开工,原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但实际工期比预定计划延误一年。市卫计委党委被责令向市委作出深刻检查,市一院党委在全市范围内被通报批评,市一院原院长张诚另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市一院分管副院长董新锋、市代建办主任杨建军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市卫计委时任主任张延奎、现任主任李向东被通报批评。
2.武威市国土局、古浪县国土局在古浪县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中作风不实问题。2017年6月1日,武威市国土资源局在对古浪县国土资源局上报的古浪县2017年城市批次建设用地6个项目报批资料进行初审时,发现报件资料不全,缺少其中3个项目的发改部门立项批复、市级林业部门审核意见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落实情况等资料,要求古浪县国土资源局补正后再上报。但古浪县国土资源局既未安排人员取回退卷,也未按期补正资料,致使该批次用地至7月中旬仍未通过市国土资源局审核,被市政府催办。武威市国土局资源局党组责令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林,古浪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胡瀚,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负责人赵晓玲分别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古浪县国土资源局向市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古浪县国土资源局对副局长郭军提醒谈话,对聘用人员崔万山予以解聘,调整耕保科职员张国丙到凉州区储备中心工作。
3.阿克塞县地税局稽查局、县房管局不正确履职问题。2010年6月8日,阿克塞县地税局稽查局与塞苑小区开发商联合行文发出公告,限期让塞苑小区住户代缴依法应由该公司缴纳的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等税款。塞苑小区69户住户未代缴税款,无法开具办理不动产发票。县住建局以无办证发票为由拒绝办理房产证,致使引发信访事件。“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中,阿克塞县纪委对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协调开发商退还129户代缴的税款,给69户住户出具办证发票。时任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于荣华,时任住建局副局长、房管局局长苏正银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临泽县倪家营镇中心小学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2017年6月16日至17日,临泽县倪家营镇中心小学因食堂管理不严格、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不规范、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发生食物交叉感染,导致个别学生出现发热、头痛、腹泻等症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该校校长宋怀伟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副总督学、县教体局党委委员闫自平,县食药局倪家营镇食药所所长麻银林分别被诫勉谈话。
5.庆阳市农牧局水产站站长赵小合、副站长邵拓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赵小合任市水产站站长期间,在2017年6月至8月配合银西铁路征迁庆阳特种水产试验场过程中,没有按照农牧局局长办公会议要求的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影响了银西铁路项目建设,存在工作不担当和慢作为问题。邵拓在处理银西铁路征迁工作期间,将庆阳特种水产试验场评估报告告知承包商,致使征迁工作出现困难。赵小合、邵拓被市农牧局系统内通报批评,并在局党组会议上作出书面检查,取消赵小合今年申报副高技术职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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