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李高云:平凡公交司机善举传递正能量
在我市公交线路上,有这样一位司机,十几年来,他用爱心诠释着生命的价值,把汗水洒在车厢,把关爱献给乘客,温暖着千万乘客的心田。人不可能一辈子伟大,大多数人是平凡度日,平凡工作,默默无闻,但长期修养,践行职业准则,就必定能将习惯变成自然,将理想变成现实。其实,他所做的,源自他一直坚持的道德感,这种向上的积极的道德外化到自己日常的职业实践中,并成为了一种优秀的职业操守。他的事迹,也告诉人们,伟大就寓于平凡之间。不论哪种平凡,只要坚守住内心正确的道德准则,并将其外化为具体行动,就离伟大并不遥远。他就是兰州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公司三车队50路4125号车组驾驶员李高云。
今年37岁的李高云,出生于1979年8月,只有高中文化程度,但他在公交战线已经干了13年。
据了解,2015年12月19日13时许,他驾驶50路4125号公交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西固天鹅湖十字附近时,突然感到头晕目眩,危急情况下,坚持将车靠边停稳后晕倒在方向盘上,保证了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
今年3月26日晚8时30分许,李高云驾驶自编4125号50路公交车由西向东行至土门墩路段时,突然发现前方不远处一辆大众帕萨特小轿车起火,瞬间火势弥漫轿车内,轿车驾驶员站在车旁不知所措,这时驾驶50路车路过此地的李高云同志当机立断,随即停稳车后提上自备灭火器进行施救。
三车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见义勇为代表了社会的良知与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风向标,是社会风气的晴雨表。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是打造诚信公交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公交的必然要求。这充分说明,他在人民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英勇行为绝不是偶然的,而是他长期的品德修养铸就的,与他在平时的工作中虚心好学、团结友善、无私奉献是分不开的。与他所在的第三车队党支部开展的捐资助学、义务奉献是分不开的,与兰州公交集团长期开展的职工道德教育是分不开的。同时,他的见义勇为行为,充分体现了一个公交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他娴熟的业务技能,充分体现了公交人爱岗敬业、精诚协作的团队精神,展示了兰州公交奉献于民、敢于担当的企业风采,弘扬了兰州公交集团企业核心价值观。“目前,公司决定,号召全体公交职工向李高云学习,这是我们三车队的骄傲。”
据介绍,李高云在兰州公交集团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职工,但他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以高度主人翁责任感对待工作,爱岗敬业、文明驾驶、热情服务、扎实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真诚和无私、用自己的爱心和善举,展现了新时代公交职工的思想境界和精神风貌,弘扬了正气,体现了正能量,他是公交公司广大职工中的先进代表,是广大职工学习的楷模。
兰州公交集团号召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采用职工大会、事迹报告会、黑板报等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李高云的先进事迹,在全公司范围迅速掀起向李高云学习的高潮,把学习活动与“打造诚信公交”结合起来,与弘扬“诚信、和谐、创新、奉献”的企业精神结合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处做起,为广大乘客提供一个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乘车环境。向李高云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平凡工作岗位中的坚守。学习他心系市民、以人为本、关爱乘客的奉献精神。
公交公司宣传部乃部长告诉记者,透过李高云的感人事迹,我们深刻感受到,心灵的沟通是最主要的。只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融为一体,才能与职工做到真正交流,才能感染职工、带动职工。在李高云身上发生的这些好人好事也让我们更加坚信: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创建精神文明城市、努力做到倡导文明、关爱他人的今天,我们公交人也在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关爱着他人、帮助着他人,不断地释放着正能量。李高云所做的点点滴滴只是我们所有公交职工关爱他人的一个缩影,是诚信线路的一个靓点。我们相信,随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关爱他人、奉献爱心”的这支队伍一定会越来越强大,我们公交人一定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爱心大使,公交职工的爱心接力棒也会越传越远、越传越多。
记者 马进帅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