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注重源头治理 建强基层堡垒 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人民网兰州5月13日电 (高翔)“政治上不合格、道德上有污点的人,工作能力再强也不能任用。”甘肃省委组织部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介绍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肃省委组织部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通过创新举措提升组织能力、严审清理不符合条件“两委”成员、认真核查处理问题线索、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等措施,筑起了防范黑恶势力干扰渗透、滋生蔓延的战斗堡垒,营造了风清气正、和谐清朗的政治环境。
甘肃省委组织部指导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全部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县级联审机制,多轮次对13.87万名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对所有存在涉刑、涉黑、涉恶、涉霸、涉黄、涉赌、涉毒等问题的不符合条件人员坚决进行清理。2020年10月份以来,结合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制定不能进入“两委”班子10个方面的负面清单,督促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严格按照负面清单开展资格联审,对换届人选逐人逐项“过筛子”,甘肃省先后取消3247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提名资格,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道德上有污点以及存在明显“硬伤”的人挡在“两委”班子之外,切实杜绝黑恶势力染指渗透基层政权。
据了解,甘肃各级组织部门对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709条问题线索全部核查了结,排查出300多名有问题的村(社区)“两委”成员、100多名农村党员,对其中13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5人予以调整撤换、100人移交司法机关。通过线索核查,有效惩治了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
甘肃省委组织部着眼堵塞村(社区)干部和党员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紧扣长效常治目标,强化源头治理和末端处置措施,认真总结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整治等方面的工作经验,研究制定了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整治、党员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处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为组织部门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了制度保障。
针对一些村党组织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问题,甘肃省委组织部公开选聘4041名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占全省村党组织书记的四分之一。同时,认真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大力改善“两委”班子结构,通过换届甘肃省村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降至38.4岁,比换届前降低8.4岁;高中及以上学历人数占98.2%,比换届前提高29.2%;大专以上学历占65.1%,比换届前提高29.9%。目前,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达91.2%。
据甘肃省委组织部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介绍,在基层基础保障方面,甘肃省连续两年提高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标准,目前村干部基本报酬已提高至3万元/年,“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达到4.5万元/年,与县城一般干部收入基本持平;村级办公经费提高到5万元/年。2018年以来,甘肃省委组织部整合资金16.55亿元,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1648个,目前甘肃省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占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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