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司法保护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图)
甘肃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司法保护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签约揭牌仪式现场
中国甘肃网6月5日讯(本网记者 李红军 文/图)今天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由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与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携手共建的“甘肃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司法保护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今天上午正式签约并揭牌。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景辉与甘肃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焦盛荣共同为“甘肃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司法保护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开明主持签约揭牌仪式。
“甘肃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司法保护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签约揭牌,是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理论研究和司法探索的深度融合,是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的生动实践。”李景辉说,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的校院协作机制,是进一步释放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司法体制改革的红利,推进我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司法保护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促进环境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提高环境司法法律人才培训质量和司法实务工作水平的务实行动。
为甘肃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司法保护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
李景辉表示,甘肃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司法保护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的建成,为校院共促发展构筑了广阔的理论实践平台,将为我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智库作用,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紧密衔接,准确把握环境资源审判规律,不断创新发展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积极开展环资审判能力培训,着力在司法审判、科研教学、实践基地等方面共同推进、务实创新,为进一步筑牢西部生态屏障,助推甘肃生态文明建设,打造林区法院环境资源专业审判队伍发挥积极作用。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在环境司法实践中的有力探索和宝贵经验,是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开展科学研究的丰富素材,也是环境法学高层次专业人才实践能力培养的沃土。同时,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理论的发展和高层次环境法学专门人才的培养,将极大地服务和保障甘肃省环境司法专门化的深入发展,从而助推甘肃省自然保护地司法保护模式的创新发展。”焦盛荣在致辞时说,双方共建甘肃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司法保护理论与实践基地,是对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以及黄河上游高质量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积极回应,有利于加强甘肃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司法保护的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将极大地助力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和黄河上游高质量发展与生态保护。希望共建双方共同努力,把基地建设成为我省高校和法律实务部门之间合作的典范。
双方签署共建协议
仪式上,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开明与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院长郭武签署了共建协议。省人民高级法院环资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周雷,以及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甘肃政法大学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员额法官、全体干警,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有关负责人参加签约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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