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
原标题: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 马琨主持并讲话
记者 赵晓燕
4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琨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文浩、薛晓宏、白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汇报;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讨论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及决议(草案);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草案)及说明;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关于2018年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审查报告、民侨内务司法工委关于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审查报告;审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研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情况和检查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情况的工作方案;审定了《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登记办法(修订稿)》;讨论了《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稿)》;讨论了人事任免事项,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
马琨指出,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的主要任务是为常委会会议审议相关议题作准备,其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会议审议效果。要从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报告起草、会议审议、成果转化、后续办理六个环节入手加强工作,重点建立落实好集中学法、市县乡三级联动等制度机制,提高报告起草和会议审议质量,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马琨强调,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监督,是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内在要求。要健全落实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建设,科学运用履职结果,引导代表增强依法有效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马琨还就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任务推进、常委会会议衔接服务等提出了要求。强调要坚决贯彻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弱项短板,深入一线蹲点调研,现场解决问题;加强工作调度,督促机关各级干部全面落实帮扶责任,持续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效果。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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