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稿三酬”的背后——读者出版集团版权保护掠影
原标题:“一稿三酬”的背后
——读者出版集团版权保护掠影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施秀萍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
此前,就有好消息传来。3月30日,国家版权局批复授予41家单位“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榜上有名。
4月25日,记者随省委宣传部、省版权局组织的媒体采访团,走进位于读者大道的读者出版集团,探寻该集团在版权保护方面的“读者大道”。
一稿三酬
创刊于1981年的《读者》,被誉为“中国人的心灵读本”,其发行量连续21年领跑中国期刊界,2019年,累计发行量突破20亿册。
傲人业绩,与其先进的版权理念密不可分。
“《读者》杂志从1981年创立之初,就在全国率先实行了‘一稿三酬’制度,即《读者》采用一篇稿件,会分别给作者、首发出版单位和稿件推荐者三方付酬。”《读者》杂志社品牌发展和综合部主任王祎告诉记者,作为读者出版集团的核心产品,《读者》杂志“一稿三酬”制度比我国《著作权法》的颁布早了近10年。
早期,因通讯不便,稿件大多先刊发,再联系作者和首发出版单位及推荐者支付稿酬。对于一时无法联系到的作者,还根据相关规定,将其稿酬委托第三方——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代为保管或转付。
“近40年来,几乎没有版权纠纷。”王祎说,“一稿三酬”归根结底是对版权的充分认识和保护,既充分尊重了作者的原创价值,也极大肯定了首发出版单位、稿件推荐者的劳动价值;相应的,《读者》也得到了更多作者、更广范围的认可,成为《读者》持续发展的“原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讲,版权保护是双赢的”。
“《读者》的‘一稿三酬’制度,不仅在全国期刊界首开先河,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也以实际行动阐释了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与保护,成为出版行业版权保护的标杆和典范。”甘肃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一级调研员夏玲说道。
与时俱进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通讯方式的改变,《读者》杂志与稿件作者及首发出版单位的联系,也从刊后提前到刊前,“现在,微博、微信、知乎等各种联系方式很方便,一般都能在刊前与作者或首发出版单位联系好。”《读者》杂志专管稿酬的叶丽琼说。
形式上,是工作端口的“前移”;实质上,是版权保护与时俱进的理念和行动。
2013年,为了更好地与作者进行对接,《读者》杂志专门设立了稿酬专员和版权专员两个岗位,负责联系作者支付稿酬,处理版权事宜。
对作者的尊重和保护,受到了知名作家的广泛好评,也赢得了他们的信赖和支持。2003年8月,《读者》杂志举行了百名作家作品使用签约仪式,首批签约作家达100多位,“截至目前,《读者》杂志已与2000多名作家签约。”王祎说。
早在2010年,为适应时代发展,《读者》就推出了数字版本。与之相应的,稿酬制度也跟着改变了。
“当前,《读者》杂志主动适应数字出版趋势,探索建立数字版权稿酬制度。”读者出版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永升说,一方面,加强流程管理,将版权管理嵌入出版流程中,有效提升管理效能。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版权贸易,立足“一带一路”,着眼于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先后向中亚地区和俄罗斯、日本等国输出优秀传统文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核心资源
如果说版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出版企业的核心资源。那么,理念,就是做好版权工作的“核心力量”。
“一稿三酬”自不必说,那是领先全国近10年的“超前意识”。
多年来,读者出版集团及所属各出版单位,在版权保护、版权资产管理、软件正版化等方面作出的很多积极努力,不仅取得不俗成绩,也值得点赞。
在将“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收入囊中之前,早在2011年,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就被评为“中国版权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
“累计投入资本五六百万元。”读者出版集团信息中心主任刘磊告诉记者,集团的高度重视是推动版权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也正因如此,才会每年持续投入,采购操作系统等各类正版软件;同时,建立健全规范性制度,确保正版软件管好、用好。
“当然,这是一个‘渐进过程’。”刘磊说,比如,上级督促检查“倒逼”软件正版化的落地。比如,再回头去看,管理上依然有不少漏洞,如职工因界面弹出、无意识下载的非正版软件等。今后,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正版软件管理的细化“表单”,逐步改进完善,最终形成成体系、系统化的软件正版化使用、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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