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要警惕个别党员身上的负能量
负能量通常被引申为相对一种积极生活态度而传递出的一种消极行为方式。一个人或集体如果沾染了某种负能量,就会消磨向上的激情斗志,一个政党如果沾染了某种负能量,就会污染纯洁的政治生态。
负能量其实就是潜伏在人性之中的埃博拉病毒,极具诱发性、传染性和破坏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党成长壮大的过程,就是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之中,不断剔除影响党发展建设的负能量的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重视治理污染党员思想、侵入组织肌体里的负能量。政治生态上的青山绿水,激发出了广大人民群众共圆“中国梦”的热情,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一些不和谐的因素,个别党员身上还或多或少地存在负能量,甚至是传递着负能量。比如,还有个别党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仍然不敢敞开心扉,对实质性问题总绕着走,表率总是比表态慢半拍;还有个别党员没有从政治的高度审视问题,认为风风火火干事就容易出事,为了工作较真碰硬得罪人就等于给自己的政治前途设置了障碍;还有个别党员虽然对改革政策表示拥护和支持,但牵扯到自己利益的时候却又闹情绪,说一些不负责任的话,炒一些自以为是的风凉话……身上有这些负能量的人,不但会摧毁自己工作的主观能动性,而且还可能会传染身边人,影响党的政策、规章制度的落实,危害性极大。
造成个别党员身上出现负能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原因,无外乎有以下两种:一个是目光短浅,不能站在党的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导致一些工作落实上的偏差;再一个是自私自利,考虑问题做决策总是以自己受不受益为出发点,选择性落实党的决策指示,从而导致一些工作偏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
态度决定一切。要有效克服身上的负能量,让心灵充满阳光雨露,就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进一步在尽职尽责中强化担当意识,岗位职责承载的是使命担当,以履职尽责的强烈愿望、干事创业的坚定追求、舍身忘我的工作热情,干好本职工作,向党组织交出一份有内容、有质量的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