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啄木鸟说纪】严查“私车公养”警惕四风变种
在很多人眼里,由于开着私家车办事,让公家报销一些燃油费应是理所当然的“小事”。然而,兰州高新区定远镇歇驾咀村委会主任蒋波就由于这样的“小事”,受到了党纪的处理。
事情还得从2016年3月说起。当时,兰州高新区纪工委接到兰州市委巡查组反馈的问题线索:高新区定远镇歇驾咀村委会主任蒋波违规报销费用。收到问题线索后,高新区纪工委立即与定远镇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接下来,调查组通过查阅村级财务支出账目、约谈相关责任人等方式,就问题线索进行反复核查。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蒋波多次违规报销燃油费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2015年3月至12月,蒋波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为其私家车报销燃油费,共计5903元。鉴于以上事实和党纪要求,定远镇纪委给予蒋波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收缴财政。
挨了“板子”后,蒋波谈起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后悔不已。他说:“我的想法太幼稚,觉得驾驶私家车有时也办理一些村里的公务,用公款加点油也在情理之中,没想到却违反了纪律,受到了处分。以后一定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八项规定精神,严守纪律红线。”
【执纪者说】
通过严查“四风”,“公车私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私车公养”却悄然出现,为“车轮上的腐败”穿上隐形衣。对于这种“四风”变种必须提高警惕,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做到廉洁自律。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力度,抓早抓小,撕破“四风”隐身衣,让其无处遁形。
(兰州市纪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