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解决“执行难”甘肃在行动】规避执行国法不容多名“老赖”受重罚
“执行难”一直以来是人民法院重点治理的司法顽疾,如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实现也成为各级法院执行机构共同探究的课题。近年来,人民法院持续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但仍有不少被执行人心存侥幸,甚至以身试法。今天,带您走进榆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反规避执行的战斗中……
转移冻结资金兰州一公务员受重罚
兰州某单位公务员傅某于2012年申请银行贷款20万元长期不还,经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履行。
2015年3月,法院将其工资账户予以冻结。很快傅某在单位重新变更办理新卡,导致冻结账户上无资金进账。执行干警调取傅某的银行账户明细发现,傅某转移资金达九万元。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理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但傅某却反其道而行之,执行人员随即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戴上冰冷的手铐,傅某悔恨交加,表示不再抗拒执行。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平常不能严格要求自己,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更甚的是不把法院判决当回事,擅自转移个人财产,触犯法律,这时才感觉到自由是多么宝贵……”在拘留所里,幡然悔悟的傅某向办案人员如实悔过。由于傅某拒执情节较重,在他履行判决义务后法院依法对其处以两万元的罚款。
俩包工头拒付民工工资双双被拘
包工头汉某、白某拖欠农民工寇某等七人工资一案,经榆中法院调解后仍以无钱为借口拖延不付,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迅速启动调查程序。经查明,汉某、白某在原兰州远东化肥厂承包近千万的土方工程,白某将本应支付民工工资的资金挪作他用,二人的行为明显涉嫌规避执行。
在取得充分证据后,榆中法院执行干警近日依法将二人抓获。在事实面前,二人理亏词穷,自知难逃法律制裁,很快履行了法律义务。
瞒天过海拒执聪明反被聪明误
近日,榆中法院接到群众举报,被执行人蒋甲、蒋乙、蒋丙在看到法院公开征集车辆线索公告后将自己名下所有的五辆车全部过户转移。
接到举报后,执行干警火速出警赶往被执行人家中将三人悉数带回法院接受调查。经讯问查明,三名被执行人在看到法院公告后担心自己名下车辆被扣押,将名下五辆汽车全部转移至他人名下,以此规避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将三人送拘后,第一时间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动追查车辆下落,同时着手启动拒执犯罪刑事追责程序。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这才慌了神,积极联系家人履行判决义务。
瘫痪十八载贫困潦倒苦讨抚养费强制执行点燃残疾妇女生活希望
“谢谢您,张法官!你都这么大岁数了还亲自给我第一时间送来执行款,我……”话未尽,申请人李某已经热泪盈眶。
18年前,李某因病致残,瘫痪卧床至今生活无法自理,然丈夫张某不但不尽应负之责,反而抛弃糟糠之妻远走他乡。18年来,照顾李某的重担落到了她年迈的老母亲身上,母女二人的日子过得异常艰辛。2010年,李某因基本生活难以维系,将丈夫告上法庭。经榆中县人民法院调解,张某承诺每月给付妻子抚养费800元。
调解书生效后,张某并未按约履行义务,李某生活基本靠亲友接济。2016年3月,绝望的李某向榆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及时调阅卷宗材料并走访当事人了解情况。同时启动财产调查程序,经过全面查询并无发现执行线索,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为尽快让李某拿到抚养费,执行法官多次实地走访当地群众,加强与辖区派出所、村委会的联系,最终锁定张某在宁夏银川市居住。近日执行干警依法对张某采取拘留措施,在拘留期间张某履行了11400元。
执行法官们再次前往大山深处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庭,将执行款及时送到李某手中。在交谈中,法官们向李某详细讲解了国家对残疾贫困户的优惠政策,勉励她要坚强面对困难,树立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李某表示,相信国家的好政策会让她走出阴影,日子也会一天天好起来的。
司法便民体现了法院人的责任担当,只有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树立宗旨意识,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点赞。一件看似很普通的司法案件,传递的却是满满的正能量。
每件案件得以有效执行,都倾注着执行法官们的心血。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再停留在一纸判决上,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法不容赖,任何挑衅司法权威的行为都将付出应有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