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隐形变异“四风”无处遁形
9月8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切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市纪委通报了6起典型问题,并对“中秋”“国庆”期间落实纪律规定提出了“九个严禁”。(详见《兰州日报》9月9日一版)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纪委再次重申“九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和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置和收送会员卡、代金券;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和相互走访、宴请;严禁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和福利;严禁公车私用和借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严禁借学习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九个严禁”,自觉遵守纪律规定,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盯住“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多轮次、全覆盖明察暗访,深挖问题线索,从严问责处理,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自从严格实施“八项规定”以来,“四风”问题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遏制,但在减少存量的同时,查处各种新形式隐形手段已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纠“四风”、遏增量中的一大重点和难点。
从各地查处的案例来看,“四风”问题之所以隐形原因是违纪者仍然存在侥幸心理,以为变换形式就可以掩藏起来、潜伏起来。例如:有些党员干部沉迷于请吃送礼和娱乐消费,在本地怕被查,就跑到外地,自认为“外地安全”;或者钻进社区民居,以“私房菜”为掩护,逃避监督。有的单位和人员,在外出培训过程中私自变更原定路线,借机旅游,以为不会被发现。有的单位采取“拆分”手法,将大额消费拆分开具发票以降低消费金额,规避监督检查。有的单位采取“混用”手段,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在工会、食堂等账户中列支,规避财务监管。此外,在近一时期各地查处的案例中,基层乡科级干部占比较大,一方面是因为乡科级干部本身基数庞大,随着监督的深入,会有更多基层“四风”问题暴露出来。而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部分基层地区存在监督弱化和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个别干部以为“山高皇帝远”监督不到自己。
针对当下出现的一些“四风”新动向、新变种,不仅要继续保持狠抓严打的高压态势,还需进一步展开调研分析,摸准问题脉搏和深层成因,不断完善督查机制。尤其是“中秋”、“国庆”两节临近,又到了“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时间节点。面对披上了“隐身衣”、钻进了“青纱帐”的“四风”问题,就更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更要火眼金睛,任凭不正之风如何变化多端,也要把他们揪出来,有多少就处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