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毕晓哲
说闻解词
哺乳快闪
一般指哺乳期的女性在同一时间出现在同一公共场所集体哺乳,又很快散去的行为方式。
“哺乳快闪”不是最科学的权利表达
每年8月的第一周是“世界母乳喂养周”。6日10时30分,20位妈妈带着宝宝走进地铁车厢,开展“集体哺乳快闪”活动,在车厢内集体哺乳。据了解,这是重庆首次在轨道交通上开展这样的活动。不少乘客虽然表示理解,但还是显得有些尴尬。(据8月7日《重庆晨报》)
一些人群玩“快闪”不算什么新鲜事,哺乳期的妈妈们也玩起了“哺乳快闪”,蕴含的本意是对母乳喂养的提醒,以及对在公共场合设置更多的母婴室的诉求。然而,这一以“快闪”为方式的权利表达能否引起共鸣,以及起到多大效果是值得怀疑的。
“快闪”兴起于美国,最早见于2000年3月美国纽约曼哈顿的一次朝拜一条机械恐龙的“快闪”活动,随后风靡世界。在人们眼中,这些表达诉求或主张权利的“快闪”,更多的是接近于“嘻哈”式的“艺术”而不是“维权”,更多的像某些人群在“玩”而不是“干正事”。那么,在当下人们整体上已经对“快闪”有了理解和定位的情况下,一群“妈妈”突然间也“玩一把”快闪,应该不会引起人们太多关注,最大的可能是被淹没于“行为艺术”这一潮流和泡沫中。同时,与一些青年人纯玩的“行为艺术”式“快闪”相比,年轻妈妈们的“哺乳快闪”有着暴露自身隐私以及影响他人观瞻的负面代价。
“哺乳快闪”的出发点确实是好的,但行为模式和表达方式却是“粗糙”的,某种意义上还带有“过激”的成分,实在不是一种最科学的、也不是最广大公众认可的方式。那么,在“母乳喂养”越来越稀缺以及多数城市公共场所“母婴室”配备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如何表达诉求?合法权利如何得到呵护尊重?在我看来,至少有以下三种方式更妥:一者,各地各单位都会有妇联组织或妇女婴儿保护组织,部分妈妈的上述诉求完全可以通过“组织”表达;二者,各地各类公共媒体也有代表公众表达诉求的义务,妈妈们也可以将“诉求”综合起来,通过纸质的、电视电台的“声音”发出来,引起有关方面关注;三者,我们还有能广泛代表民意的人大、政协机关,还有“两会”这一公民建言献策的平台。通过代表委员发声,呼吁母乳喂养,敦请地方政府更多的配套好各类公共设施,其影响力和敦促力也将远比“一群妈妈玩快闪”要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