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省份公办普通高校的学费将从今秋起上涨,广东、江西已出台调价方案,海南、内蒙古也已召开听证会。高校学费究竟应不应该涨?涨多少算合理?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的经费过于依赖政府拨款和学生学费,社会捐赠比重太低。
(据新华社)
事实上,根据媒体的梳理,从2013年起,广西、福建、山东、湖北、天津等地先后上调了高校学费,在2014年更是迎来了一波汹涌的“涨声”。
虽然“涨”字多少有点违和,但“涨”本身是没有原罪的,之所以引来关注,关键是这里的“涨”是否有理有据?能否做到让所有的贫寒学子不因学费而弃学?此前,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曾对此专门做了说明——“学费调整省份不足1/3,收费水平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内”、“十分重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云云。
关于相对涨幅和绝对涨幅的说明,关于收费与家庭户均收入比的论证,关于国家教育资助体系的叙说,姑且不论,问题的关键是,这与公众所焦虑的“学费大幅上涨”,是否构建出逻辑关系呢?
涨幅的多少与涨幅的合理根本不存在印证关系,户均收入与学费的比重也不能说明涨幅的合理性,而资助体系的完善同样不能成为提高学费涨幅的缘由。“权威解读”唯一所说明的,只是高校学费有所调整的现状和背景,而公众所焦虑的则是高校学费上涨的真实依据和数据核定。如前述所言,虑及物价水平和学校办学成本大幅上涨,学费上涨并非存在原罪,关键是在于能否涨得有理有据有节。
在学费该不该涨、怎么涨的问题上,即便是基于纯粹的成本均摊理论,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高等教育的生均成本是多少?虽然早在2006年,教育部就曾提出要核算高等教育生均成本,但至今却未见权威的论定。在伴随高校行政化的财务不透明背景下,这样的曲折是可以想见的。在一些听证会上,虽然也有一些高校抛出了所谓的生均成本,但这种隐含三公经费、高校负债的数据是经不起推敲的。正如论者所说,如果高校一边大手大脚花钱,一边喊缺钱,并以缺钱为名涨学费,这很难让公众相信收来的学费,用到了人才培养中。
而从高等教育的公益性来看,在学费上涨的问题上,更应该有细致的考量和利益的平衡。在蠢蠢欲动中制造出“涨声一片”前,首先应有“穷人教育学”的担当和认知,正如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言,“学校的大门是向人人开的。让所有贫困家庭的子女都能上学,真正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利,这就是穷人教育学”;其次,应该有对自身社会贡献以及对学生个体成才影响的自我评估。如果不能在人才培养上赢得“掌声一片”,决绝地抛出一片“涨声”,得来满耳的喝倒彩声,也就不奇怪了。
于此而言,公众对高校收费的焦虑,与其说是对涨幅的不安,不如说是对财务不透明以及僵化的高等教育体制的不满。而这种焦虑的纾解,也显然不是一次收费制度上的改进所能实现。换言之,高校教育收费要赢得掌声,所需要的不仅仅是高校收费机制上的革新,更期待在差序格局的公共治理下,高校能在存在逻辑和价值上有所革新,能够抛却物质主义的渊薮,特别是在公共价值上有出彩的自我修养。
(高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