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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通报天水利鑫石化有限公司“6·12”事故:未采取防护措施入罐造成中毒窒息

2016-06-27 09:35:42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金琼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省安委办通报天水利鑫石化有限公司“6·12”事故情况——

  未采取防护措施入罐造成中毒窒息

  中国甘肃网6月27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张云) 6月26日,省安委办通报了天水利鑫石化有限公司“6·12”事故情况。经初步分析,导致这起事故的原因是:利鑫公司员工在没有对发育罐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的情况下,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就进入罐内,造成中毒窒息,又因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2016年6月12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天水市麦积区社棠东路的天水利鑫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鑫公司)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导致3人死亡、1人受伤。当日,利鑫公司员工李亚怀、张志强在改3#发育罐罐顶活动时,手套从罐顶观察孔掉入罐内,两人相继进入罐内,均长时间未上来。利鑫公司法人代表甲继麟见两人长时间不在,派人四处寻找,公司销售副总经理魏世忠到改3#罐寻找时,发现两人倒在罐底,便让员工张喜生进入罐中施救,张喜生在未佩戴任何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进入罐内,也晕倒在罐底。随即,又派员工李为康戴防毒面具、绳索施救,施救过程中也出现中毒迹象,利鑫公司立即叫人将李为康、张喜生二人拉了上去,随后拨打了119请求救援。经消防官兵救援,现场确认李亚怀、张志强二人已经死亡,张喜生、李为康送市二院进行救治,张喜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李为康受轻伤,目前生命体征正常。

  经初步分析,导致这起事故的原因是:利鑫公司员工在没有对发育罐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的情况下,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就进入罐内,造成中毒窒息,又因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该起事故暴露出事故企业安全管理十分混乱,在风险防控、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员工安全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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