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细化指标科学分工共同捍卫“兰州蓝”
——《兰州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解读
市政府日前印发的《兰州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今年我市防控污染的8项主要措施,并提出月度、年度排名均退出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达到254天以上的目标。
六大防控目标——
1.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城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达到254天以上。
2.大气污染物浓度控制指标:
●PM10年均浓度控制值控制在114μg/m3以下,较基准年(即2013年年均值153μg/m3)下降25.5%以上,较2015年年均值(120μg/m3)下降5%以上。
●PM2.5年均浓度控制值控制在50μg/m3以下,较基准年(即2013年年均值67μg/m3)下降25.4%以上,较2015年年均值(52μg/m3)下降3.9%以上。
●NO2年均浓度力争出现下降拐点,即控制在50μg/m3以下。
●SO2、O3和CO等项污染物浓度值达标。
3.力争不发生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以上污染天气。
4.月度和年度排名退出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
5.2016年远郊三县一区降尘量均控制在14吨/平方千米·年之内。
6.群众能见到更多的蓝天白云,呼吸到更多的新鲜空气,整个城市变得更加宜居、宜业、宜游。
八项具体措施——
地方立法
开展《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修订的前期调研工作。完成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近年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取得的成效,对行之有效的治污措施进行细化和深化,对成效不明显的措施进行分析和修正,高起点编制扬尘管控、尾气防治、工业监管、燃煤管控、网格监管、预警调度、绩效奖惩、督查问效等8项管控标准。制定《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评价及奖惩暂行办法》。
工业减排
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投资5.6亿元实施7个治理项目和4个管理项目;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西固热电厂投资1.2亿元实施3个治理项目和2个管理项目;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公司投资1亿元实施3个治理项目和1个管理项目;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恢复生产前对二期265平方米烧结机脱硫治理项目进行补充监测,并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等;中国铝业连城分公司投资1886.71万元,12月31日前完成200kA炭素煅烧回转窑烟气脱硫改造项目,主要建设一套脱硫系统。
7月1日前全市181家砖瓦企业实施环保设施提标改造并达到国家排放限值要求。以石化、化工、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服装干洗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全市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运行情况开展年检,中石油、中石化所属加油站于12月31日前对油气回收系统加装回收计量装置。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西固污水处理厂、雁儿湾污水处理厂等3家污水处理厂恶臭。全面禁止室外露天喷涂作业。
燃煤减量
市区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620万吨之内,其中近郊四区大型耗煤企业年用煤量控制在590万吨以内,近郊四区民用煤炭产品年使用量控制在30万吨以内。投资1.3亿元,12月31日前完成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西固热电厂工业余热利用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和环保竣工验收。所有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推行“分户计量、按热收费”模式。
各县区划定和发布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城市建成区内露天烧烤(餐饮)单位全面开展“进店销烟”行动,集中露天烧烤(餐饮)区域摊点强制性要求配套安装和稳定运行油烟净化设施。
近郊四区及红古区平安镇、永登县树屏镇、榆中县和平镇、来紫堡乡及皋兰县九和镇、忠和镇和高新区定远镇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和销售原煤散烧锅炉;城区热电联产企业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区域不再审批一切新、改、扩建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壁挂炉等其他形式热源等。对城区内老旧未集中供暖楼院再摸排,优先就近纳入集中供热管网。10月31日前消除市区建成区内具备条件的、未列入“棚户区”改造及拆迁的老旧未集中供暖楼院。实施居民生活小煤炉“拔烟囱”专项行动,12月底前近郊四区完成11891户改造任务。6月30日前完成市域内22家42台203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以及48家95台1228蒸吨燃煤锅炉的拆、并、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