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4月25日讯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 25日,定西市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具体如下:
1.岷县闾井镇畜牧兽医站原站长张映明私自挪用专项经费问题。2015年4月以来,张映明利用职务之便,将保险查勘补助费和防疫经费24761.14元挪用为办公经费,共支出22270元,其中接待支出6361元;同时,在该站门诊违规经营牛出败、犬五联等生物制品。张映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和免职处理。
2.安定区符家川镇红庄村原文书祁生和骗取惠农资金问题。2007年至2011年,祁生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5次骗取并侵吞该村4户村民低保金等惠农资金共计17840元。祁生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临洮县中铺镇崔家山村党支部书记杨学志、村主任马培军、村文书田万倾乱摊派问题。2013年,在崔家山村村委会集体商议决定下,马培军以跑项目名义向该村8户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共计8000元,用于贴补“双特户”危房改造建房款和支付村路维修费。杨志学、田万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马培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通渭县北城铺乡锦鸡村党支部书记何满勤、村主任李庆明违规收受五保户建房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何满勤将支付完工程款后剩余的10000元危房改造资金用于村部办公及本人与李庆明个人消费,其中用于村部办公支出1580元,何满勤、李庆明两人分别消费4420、4000元。何满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庆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收缴财政。
5.渭源县清源镇鼠山村党支部书记申明元、村委会主任宋建国、村文书殊永刚等人虚报灾后重建户问题。2014年5月,在确定灾后重建户过程中,申明元、宋建国、殊永刚在明知村民刘某按规定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将刘某上报为灾后重建户,时任包村领导、计生办副主任石祥英和驻村干部蔺金鹏未严格审核,致使刘某套取重建项目资金40000元。申明元、宋建国、殊永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收缴财政。石祥英、蔺金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