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州印发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力促兰州蓝成为新常态
中国甘肃网4月26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徐静雯)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兰州市制定《兰州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于近日向全市印发。今年,城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要达到254天以上;全面开展群众有奖举报,在中小学校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普及。
目标
PM10和PM2.5年均浓度实现持续下降
西部商报记者从兰州市环保部门了解到,目前兰州市大气污染特征已由典型的煤烟型污染转变为复合型污染,表现在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均已成为主要矛盾,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也已日益凸显。
今年,兰州市着重实施工业减排、燃煤减量工程治理措施和以管控标准化建设为核心的扬尘、尾气污染防治管理措施,重点防治PM10和PM2.5的同时,将NO2和VOCs纳入重点防治领域,PM10和PM2.5年均浓度实现持续下降,NO2年均浓度力争下降,重点行业VOCs治理全面推进。同时,持续推进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整体战持久战,完善和落实污染控制指标和环境质量辖区负责制,力促“兰州蓝”成为新常态。
城区全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达到254天以上
通过对2016年全年气象条件等因素综合研判,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评价考核量化指标如下:
城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达到254天以上,全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和城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控制目标PM10年均浓度控制值控制在114μg/m3以下,较基准年(即2013年年均值153μg/m3)下降25.5%以上,较2015年年均值(120μg/m3)下降5%以上。PM2.5年均浓度控制值控制在50μg /m3以下,较基准年(即2013年年均值67μg/m3)下降25.4%以上,较2015年年均值(52μg /m3)下降3.9%以上。力争不发生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以上污染天气,月度和年度排名退出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
政策
全年列支1亿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今年,兰州市将开展《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修订的前期调研工作;制定《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评价及奖惩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责任。全面开展群众有奖举报,在中小学校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普及,每天、每周、每月、每季度和每年发布全市和八县区空气质量状况,实时公示新建项目环评,公开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与治污设施运行信息,对严重违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对治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公开表彰奖励。
整合、补充原有污染防治资金列支渠道,保障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市级财政负责全年列支1亿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县区级财政每年用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不少于财政收入的0.5%。
政府机关等领域车辆采购向新能源汽车倾斜
落实免征车辆购置税、增加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等财税政策,研究制定减免过路过桥费、免费停车等鼓励政策,推广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向新能源汽车倾斜,年内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不低于2000辆。
在实现城市建成区全覆盖的基础上提高公共自行车使用率。加快推进轨道交通设施建设,力争2016年底轨道交通1号线试通车运行;探索实行公交专用道网络建设和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建设,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0%左右。
空气质量考核目标
●城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要达到254天以上
达标天数
PM2.5下降
●下降25.4%以上(较2013年)
●下降3.9%以上(较2015年)
PM10下降
●下降25.5%以上(较2013年)
●下降5%以上(较2015年)
●NO2年均浓度力争出现下降拐点,即控制在50μg/m3以下
●SO2、O3和CO等项污染物浓度值达标
●近郊四区达标天数和PM10年均浓度控制目标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