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消协组织2015年全年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
2015年,全省消协组织共接到消费者投诉7001件,调解处理6757件,解诉率96.5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697215.43元;接待来访、咨询15829人(次);不予受理案件88件;加倍赔偿案件58件,赔偿金额151748.9元;支持消费者起诉案件71件。
一、基本情况
(一)投诉问题性质:质量问题2548件,占投诉总量的36.39%;安全问题98件,占投诉总量的1.40%;价格问题278件,占投诉总量的3.97%;计量问题66件,占投诉总量的0.94%;假冒问题75件,占投诉总量的1.07%;合同问题835件,占投诉总量的11.93%;虚假宣传问题112件,占投诉总量的1.60%;人格尊严问题64件,占投诉总量的0.91%;售后服务问题1037件,占投诉总量的14.81%;其他类别投诉问题1888件,占投诉总量的26.97%。
在各类投诉问题性质中,除合同、安全、计量、其他类投诉与2014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以外,其他性质的投诉问题同比均呈现不同程度下降趋势,其中涉及假冒和人格尊严问题的下降幅度较大。(见表一)
表一投诉性质变化表(单位:件)
项目2015年2014年变化幅度%
质量2548 2759 ↓7.65
其他1888 1527 ↑23.64
售后服务1037 1066 ↓2.72
合同835 484 ↑72.52
价格278 371 ↓25.07
虚假宣传112 148 ↓24.32
安全98 95 ↑3.16
假冒75 130 ↓42.31
计量66 64 ↑3.12
人格尊严64 97 ↓34.02
(二)商品类投诉:家用电子电器类1173件,占投诉总量的16.75%;服装鞋帽类789件,占投诉总量的11.27%;食品类206件,占投诉总量的2.94%;烟、酒和饮料类70件,占投诉总量的1.00%;房屋及建材类428件,占投诉总量的6.11%;日用商品类524件,占投诉总量的7.48%;首饰及文体用品类133件,占投诉总量的1.90%;商品类投诉中,除了食品类、交通工具、首饰文体、房屋建材问题的投诉与2014年同期相比不同程度上升以外,其余商品投诉量均呈现下降趋势,其中日用商品、农用资料类投诉下降幅度较大。(见表二)
表二商品投诉类别变化表(单位:件)
类别2015年2014年变化幅度%
家用电器1173 1286 ↓8.79
服装鞋帽789 905 ↓12.82
食品类613 471 ↑30.15
烟酒饮料524 621 ↓15.62
房屋建材428 393 ↑8.90
日用商品206 287 ↓28.22
首饰文体156 114 ↑36.84
医药医疗133 145 ↓8.27
交通工具94 84 ↑11.90
农用资料70 99 ↓29.29
(三)服务类投诉:生活、社会服务类1688件,占投诉总量的24.11%;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104件,占投诉总量的1.49%;旅游服务21件,占投诉总量的0.30%;文化、娱乐、体育服务87件,占投诉总量的1.24%;邮政业服务194件,占投诉总量的2.77%;电信服务102件,占投诉总量的1.46%;互联网服务55件,占投诉总量的0.79%;金融服务8件,占投诉总量的0.11%;保险服务8件,占投诉总量的0.11%;卫生保健服务3件,占投诉总量的0.04%;教育培训服务39件,占投诉总量的0.56%;公共设施服务64件,占投诉总量的0.91%;销售服务60件,占投诉总量的0.86%;其他商品和服务类382件,占投诉总量的5.46%。
在服务类投诉中,生活社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其他商品服务类投诉与2014年同期相比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投诉增幅较大;其他服务的投诉呈现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公共设施服务类投诉量下降幅度较大。(见表三)
表三投诉服务类变化表(单位:件)
项目2015年2014年变化幅度%
生活、社会服务类1688 1237 ↑36.45
其他商品和服务382 271 ↑40.95
邮政业服务194 165 ↑17.57
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104 118 ↓11.86
电信服务102 103 ↓0.97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87 48 ↑81.25
公共设施服务64 174 ↓63.22
销售服务60 57 ↑5.26
互联网服务55 63 ↓12.70
二、2015年度投诉热点整体及具体分析
(一)2015年投诉热点整体分析
1.从投诉性质的数据反映出:质量类、售后类、合同类成投诉热点。问题主要表现在:服装、鞋帽质量问题多、商家不予售后或无故拖延售后时间、商家不履行合同内容。
2.从商品类的数据反映出:食品类、交通工具类、首饰文体类、房屋建材类成投诉热点。问题主要表现在:食品超过保质期、售后服务差、装修材料不合格、装修合同不规范。
3.从服务类别的数据反映出:生活社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其他商品服务类成投诉热点。问题主要表现在:餐饮企业以店堂告示等方式设置霸王条款、设置大小菜单;团购订餐时,经营者不按约定标准收费、不提供约定服务。
(二)2015年投诉热点具体分析
1.电视购物陷阱多
近两年,电视购物类节目以多种方式吸引观众。目前,电视购物的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电视购物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2)部分电视购物平台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无法辨别真伪。(3)电视购物平台不提供购物发票和单据,消费者难以索取,出现问题无法维权。(4)电视购物平台售后服务差,联系电话经常无人接听。
2.汽车4S店也有“潜规则”
汽车消费逐渐成为一种大众消费,汽车消费纠纷也成为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目前,汽车类的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汽车4S店售车附加各种条件,如强制消费者在购车时必须在本店购买保险,或者加价提车等。(2)汽车4S店维修人员资质不够,维修技术差,导致有问题部件频繁维修,增加消费者的维修成本。(3)汽车4S店对车辆及零配件质量、性能等信息作虚假或引人误导的宣传。(4)汽车4S店的购车合同存在霸王条款,在订购合同中规定先支付订金,如未购买,退订金较难;在不提供车辆合格证的情况下让消费者提车。
3.快递服务问题多
快递服务已被消费者广泛使用和认可。目前,快递服务类的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超时送货。快递公司迟迟不发货或者快递运送时间过长,延迟消费者的收货时间。(2)物品损坏或丢失。由于部分快递员职业素养不高、节假日货物数量巨大等原因,导致快件在运送过程中受损,在出现丢失、短少、损毁等问题时,消费者索赔困难。(3)赔偿不合理。消费者寄送比较贵重并且未保价的快件,出现丢失或损坏,赔偿金额较低。
4.购买保健品需谨慎
目前,保健品类的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商家以讲座、赠送礼品等形式忽悠老年消费者购买保健品,价格高昂。(2)商家销售的保健品有些是没有生产日期、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服用后对身体有危害,消费者发现问题后找不到真正的商家。(3)保健品价格高昂,商家利用老年人想要强身健体的心理,以及辨识能力较差的特点,多次诱导其购买,实际上并没有更治百病,反而害得家破人亡。
5.谨防微信广告活动
今年以来,微信上的虚假广告越来越多。目前,微信社交软件类投诉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人人都可以在微信上发布广告,由于没有专门的监管部门,让部分商家有机可乘。(2)商家抓住部分微信好友贪图便宜的心理,发布虚假广告,引人上钩。(3)商家以转发或集赞为活动方式,使更多人参与进来,却不兑现活动的承诺。
6.预付式消费存风险
在美容院、健身房等场所,预付式消费受到商家和消费者的青睐。目前,预付式投诉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商家无诚信,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停业关门,既不告知消费者,也不退还卡内剩余金额。(2)更换店名,对以往办理的预付卡概不承认概不退换,或以办卡为名借机诈骗,携款外逃。消费者找不到商家,无法维权。
7.餐饮企业仍存霸王条款
订婚宴有最低消费“起步价”、酒店用餐自带酒水要交“开瓶费”,消费者时常会遇到这些消费潜规则。目前,餐饮服务类的投诉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酒店饭菜质量存差异。上错菜、漏上菜情况时有发生。(2)预订婚宴,酒席分量不足,菜品与当时承诺标准不符,消费者投诉往往得不到解决。(3)酒店设置大小菜单、开瓶费、最低消费等多项霸王条款。(4)从业人员素质低,缺乏主动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