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 推动防返贫任务落实
“在防返贫动态监测上,有的对‘两类户’管理不精细,乡村干部不掌握相关情况;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上,有的对帮助留守群众增收致富办法不多;在产业发展上,产业基础薄弱且项目同质化,受市场波动影响,有的种养业增收预期不理想;有的村集体收入来源单一,自主经营能力不足,缺乏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
日前,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深入天水、陇南等地,走访检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在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中,甘肃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扶贫产业实施情况、帮扶措施和落实情况等强化监督检查,推动防返贫任务落实落准。省纪委监委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监督重点,确保对零星返贫致贫人口早发现、早帮扶、早清零。
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下,甘肃乡村振兴部门加强监测帮扶,研究制定健全防治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建立发现响应、评估核查、精准帮扶、风险消除四大机制。截至目前,累计排查确定“三类户”10.3万户41.4万人,逐户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为精准开展帮扶提供靶向。
在过渡期专项监督中,省纪委监委既借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又探索创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分层分类开展监督,理出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其他脱贫县和非贫困县在政策享受、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差异,制定个性化举措。省纪委监委把国家重点帮扶县直接抓在手上,直传压力、推动落实;市州纪委监委把省级重点帮扶县作为重点,监督推动实现既定目标;县区确定重点乡镇,开展综合整治,解决突出问题。
天水市麦积区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针对省纪委监委调研反馈意见建议,该区纪检监察机关细化36条具体整改措施,督促农业农村、人社、市场监管、扶贫等7个部门围绕做好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帮扶工作、充分发挥扶贫产业带动作用、带动剩余贫困劳动力就业、改进驻村帮扶工作队纪律作风等问题进行整改。目前,11条意见建议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与作风建设相结合,是省纪委监委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在8月下旬召开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调度会议上,省纪委监委对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在内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四风”问题情况、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
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省纪委监委研究搭建了以巩固衔接监督意见、落实中央纪委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为总揽,巩固衔接资金监督、直达资金监督、协作帮扶监督、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和“四项资金”监督意见或方案为支撑的“1+1+5”专项监督工作体系,提出打好“谈、督、巡、问”政治监督组合拳、开展“一排二清三查四治”行动等措施。
围绕防返贫措施落实等监督重点,省纪委监委已先后6批次到市县调研督导。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找准监督重点,拓展监督方式,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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