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初心和使命镌刻于心——记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法制大队四级高级警长刘三峰
通讯员 张鹏
今年55岁的刘三峰,是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法制大队四级高级警长。
做辖区平安“守护人”。1986年参加公安工作,34年来,刘三峰坚守“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在基层派出所工作时,他公正执法、服务群众、守护着百姓的平安幸福,得到当地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从事刑侦工作后,他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放在心中,侦破、审理,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其中流过多少次热血、有多少次与神死擦肩而过,连他自己也记不清了。
刘三峰是局里出了名的“法律通”,这些年来,他研读了大量的法律书籍,剖析了上万件典型案例,撰写了20余万字的心得体会,翻开他案头时常摆着的《常用法律法规》,里面的内容他熟悉的倒背如流。一次,他心脏病发作未治愈的情况下,带病坚持工作,参与了50余起行政复议案件的答辩和10多起行政诉讼的庭审应诉工作,并取得全部维持和胜诉的佳绩。
刘三峰在单位威信极高,业务堪称一流,还是全局屈指可数的办案行家能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作为具有多年侦办涉恶案件经验的他责无旁贷地被抽调专案组工作。两年内,认真梳理举报线索300余条,经审查审核梳理出涉嫌犯罪案件20余件,侦破刑事案件3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面对荣誉从不伸手,面对诱惑不为所动,面对邪恶利剑高举,面对成绩仍在寻求不足。”这是同事们对刘三峰的印象。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2009年被评为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优秀刑警”,2015年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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