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委出台建立选派干部到市委 巡察岗位锻炼机制实施办法
原标题:市委出台建立选派干部到市委 巡察岗位锻炼机制实施办法
中国甘肃网4月23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黄良斌)近日,市委办公室出台《选派干部到市委巡察岗位培养锻炼的实施办法》,采取“以工代训”方式,选派优秀干部到市委巡察工作岗位培养锻炼,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突出在一线培养锻炼干部,有效助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将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在每轮巡察中选派6名左右优秀后备干部到巡察组从事具体巡察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选派1-2名进村进社、三支一扶干部到市委巡察岗位培养锻炼。每轮选派的巡察干部首选市委巡察组组长库和巡察专业人才库,库内人员需在一届市委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巡察。选派干部应具备的条件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十不准”、保密制度等制度规定。
选派干部在巡察岗位培养锻炼期间,日常管理以市委巡察办为主,市委组织部动态管理,派出单位配合,选派干部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任务。组织关系转入市委巡察办并参加临时党支部活动,不承担派出单位党组织工作任务。在巡察岗位培养锻炼期满后,市委巡察办从政治素养、工作业绩、工作作风、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出具《嘉峪关市选派到巡察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工作鉴定表》,存入干部个人档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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