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原标题:我省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中国甘肃网6月22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李辉) 6月21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就继续阶段性降低我省社会保险费率的有关事项作出明确。
通知指出,从2018年5月1日起,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我省失业保险可阶段性执行1%的缴费比例(单位缴费0.7%,个人缴费0.3%)也调整至2019年4月30日;此外,从2018年5月1日起,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截至2017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市州,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市州,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当期收入出现收不抵支,支出存在缺口的市州暂缓降低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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