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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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11月15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王钊) 11月14日,中央文明办公布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其中我省嘉峪关市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金昌市通过复查后,将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据了解,在本次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新增全国文明城市89个,其中省会城市5个,直辖市城区4个,地级市30个,县级市和县50个。
从1995年开始,嘉峪关市正式吹响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角。特别是近年来,嘉峪关市各级各部门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建设幸福文明和谐雄关的基础工程来推进,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形成了强大的整体合力。
嘉峪关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全面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在全社会形成了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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