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评定樊龙同志为烈士
原标题:甘肃省人民政府评定樊龙同志为烈士
中国甘肃网10月2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牛小亚) 记者20日从陇南市获悉,9月26日,省政府办公室函复陇南市:经省政府研究,认为该市武都区公安局巡警大队第一中队原副中队长樊龙同志的牺牲情形符合《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评定樊龙同志为烈士。
樊龙,1986年出生于陇南市武都区,退役后于2011年1月安置到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巡警大队工作。2016年10月24日凌晨,陇南市武都区一女子轻生跳江,接到指令的武都区公安局巡警大队第一中队副中队长樊龙带领民警赶到江边施救。轻生女获救,但樊龙却被江水冲走,被救上岸后经抢救无效牺牲,年仅3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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