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原标题:白银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景泰县芦阳镇芦阳村党支部书记卢有存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5年6月24日至29日,卢有存赴山东青岛参加培训,在文件明确住宿费由乡镇承担的情况下,违规在村级财务报销住宿费860元。卢有存被诫勉谈话,违规报销费用已收缴。
二、靖远县公安局违规发放伙食费、电话补助等问题。2016年7月至12月,县公安局刑侦一大队违规为民警支付伙食费、电话费,发放苹果、大枣等,共支出7000元。高国仓(主持刑侦一大队工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收缴。
三、靖远县中医院职工陈文杰违规报销伙食费问题。2015年9月16日至9月18日,陈文杰赴白银参加培训,在文件明确食宿统一安排的情况下,违规报销伙食费300元。陈文杰被批评教育,违规报销费用已收缴。
四、会宁县汉家岔镇干部秦向军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6年9月至10月,秦向军带队丈量双庙村退耕还林土地面积时,先后两次违规接受村组干部吃请,费用1000元由村组干部支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秦向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会宁县供销联社违规报销加油费、土特产费用问题。2013年至2015年,县供销联社租车时违规报销加油费用,共计3100元;2013年6月30日,违规购买土特产用于接待,共计5286元。县供销联社原主任牛珍、分管财务副主任王冰之被诫勉谈话,违规报销费用已收缴。
六、平川区运管所违规发放津补贴、年终奖金问题。2013年,区运管所违规发放加班费、劳保费、年终奖金49240元;2014年,违规分别为区运管所原所长金永文、区运管所原书记窦景山、区运管副所长张永学发放2012年和2013年年休假补贴10875元、6664元、9558元;2015年为3人分别违规发放2014年年终奖金3045.5元、2986.5元、2723.5元。金永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按副科级非领导职务使用);窦景山、张永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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