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考与对策
张北辰
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一个民族的文化记忆,彰显着一个地区人民的智慧和魅力,是人类独具特色的文化瑰宝。同时,作为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内容,也是关系一个地区人文素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十三五”期间,兰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有关文化强市、文化和经济融合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规划和战略部署。深化和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促使其资源转化在文化强市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还面临着一系列需要探讨的课题。
一、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格局及现状
2005年以来,兰州市组织了全面、深入普查及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已有4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26个项目列入省级名录,77个项目列入市级名录,198个项目列入县区级名录。4级非遗保护名录体系不断完善和充实,并逐步形成分级保护和重点保护的工作思路。
为系统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在完善项目档案管理的同时,兰州市在2008年启动了“编纂出版《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的文化建设工程,前后公开出版9册项目专著。这些专题研究为全面掌握兰州市非遗的基本特征、文化内涵及其社会价值,进一步科学谋划、采取正确的保护思路和措施,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从2009年开始,兰州市在建立兰州太平鼓、苦水高高跷、兰州黄河大水车、兰州鼓子4个国家级项目保护基地的基础上,建立了44个非遗代表性项目传习所,极大地促进和带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兰州市还依靠举办春节文化庙会、黄河文化风情周、农民艺术节的机会,为一大批富有特色的非遗项目提供了展示展演的平台。
目前,兰州市非遗保护初步形成了以档案建设和编纂《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为手段,以国家级项目基地和遍布城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习所为支撑,以大大小小的节庆活动为纽带的科学合理、点面结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格局,调动了非遗传承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考与对策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建设,是把兰州建设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带总体目标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实施甘肃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1313”工程、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切入点和支撑点。因此,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途径和方法,加大兰州市非遗保护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要使兰州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关键是打造一支精干的保护队伍。目前,“缺人”成为制约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大障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涉及民俗学、社会学、宗教学、人类学等多学科,对工作者综合素质的要求很高。但是,现在兰州市尚没有这方面的专职人员,很多人身兼数职,难以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要求。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性、专业性的工作,需要一大批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兼备的通才,完全依赖和整合社会人才资源会造成研究和管理的脱节,不利于自身队伍素质的提高和培养。
二是加大普查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建档,是一项长期补充、不断完善、逐步积累的过程。每一个项目除了原始资料的挖掘和积累,还存在着不断更新、不断充实的问题,档案建设和数字化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有待进一步提高。应当分地区、分类别制定科学、严谨的普查工作方案,完善档案资料管理。数据库建设,则要严格遵循国家标准,文字、图片、视频等均要满足资源共享的终端要求,达到可查、可看、可学的程度。在不断充实、完善4级名目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和利用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展示和传播,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对非遗保护成果的宣传展示,并加强与教育部门、研究机构的协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专题研究。
三是创新保护方式。应当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厘清项目主管单位、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和传承人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目标,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实施。力争5年内使具备条件的所有项目以传习所的形式得到保护,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专题博物馆和展示中心,通过资金扶持和网络化管理,促进保护活动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针对有些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集中的特点,应依托旅游、文化和现代服务业,探索生产性保护和保护性开发,促使有条件开发的非遗项目得到合理开发利用,有条件“走出去”的展示展演类项目走向市场。
四是完善传承机制。长期以来,兰州市非遗保护受专业人才和保护经费的限制,科学合理的传承保护长效机制并未形成。应当坚持政府保护和民间保护相结合,坚持财政投入和社会资金相结合,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保护工作中来,建立起科学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系,促进抢救、保护、利用的有机结合和协调统一。同时,立足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全面提高非遗工作者的保护水平和传承人的综合素质及传承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对传承人队伍的有效管理,完善激励、淘汰、更新机制,壮大传承队伍,使非遗项目传承后继有人、生生不息。积极采取鼓励措施,因地制宜,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定期或不定期进社区、进学校;积极创作条件,组织有关项目传承人参加节庆演出活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形成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
(作者单位: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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