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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交通违法将纳入个人征信记录

2016/11/14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交通违法将纳入个人征信记录

  11月8日到9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有媒体从会议上了解到,为了保证交通道路安全,公安机关要将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责任事故信息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

  @朱丹:很长时期以来,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在法律处罚上,都是就事论事,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根据法律追究驾驶人员责任,一旦法律处罚完结,就意味着事故处置完毕,严重违法行为不会给违法驾驶人今后的信用造成任何影响,这就导致一些驾驶人心存侥幸,屡屡出现酒驾、超速、闯红灯甚至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给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如今,将这些违法行为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无疑是法治的延续和延伸,体现出巨大的法治威力。有了这样的处罚,驾驶人在驾驶中就会考虑到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继而自觉遵守法规。一次违法,留下终生污点,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这种联动的惩戒无疑会起到一定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倒逼驾驶人自觉遵守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着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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