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意见》规范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
2020年基本建成重要产品追溯信息平台
中国甘肃网9月19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赵万山)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省重要产品追溯信息平台基本建成,追溯信息实现互通共享,保障全省追溯体系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
《意见》指出,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快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建立具有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状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风险监测管理、全程追溯管理、远程可视应用等功能的省、市、县、乡四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兰州、天水、定西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开展肉类、蔬菜、中药材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地区,要积极探索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加快建立保障追溯体系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
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生产企业与“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对接。2016年,全省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商户、商场超市、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100%加入并应用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100%索取“电子一票通”,建立进货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