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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车购税减半征收政策”10月31日结束 兰州国税:政策持续到年底不变

2016-09-06 11:46:05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王彤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网传“车购税减半征收政策”10月31日结束,

  兰州国税:假消息!政策持续到年底不变

  中国甘肃网9月6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祁瑞龙 通讯员 王敏) 近日,在网络和微信朋友圈疯传着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将结束,并言之凿凿地表示“2016年10月31日起,购买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乘用车,购置税将不再减半”。一时间,这个消息在近期准备购车的准车主之间炸开了锅。

  就此,记者采访兰州市国税局相关人士后了解到,目前国税部门并没有接到车购税减半征收政策提前结束的通知,网络上的传言有可能是个别汽车经销商为了促销放出的谣言。

  优惠政策实施至今兰州为26592台车减征税额1.2亿元

  2015年10月,国务院下发通知,决定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通知明确执行时间是从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31日。然而,近日在网络和微信朋友圈却疯传着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将会发生变化:“2016年10月31日,小排量购置税政策将不再减半。”随后,记者查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看到,通知中明确纳税人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乘用车,购置税减半。

  西部商报记者从兰州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了解到,政策实行近一年以来,这项政策对提振汽车市场的信心,增加汽车销量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自2015年10月份优惠政策开始实施至今,兰州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共办理减征车辆26592台,减征税额1.2亿元;新能源车辆689台,减征税额962万元。

  兰州市国税局回应车购税减半征收政策不会随意调整

  针对上述传言,兰州市国税局货劳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西部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并没有接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购税减半征收政策提前结束的通知,目前仍以国家下发的通知为准,期限到2016年12月31日截止。

  在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随着车市传统“金九银十”销售旺季的来临,对经销商来说,这段时间的销售情况对全年的销售情况起到决定性作用,所以就可能会使用各种办法达到促销目的。记者在采访部分汽车销售顾问后发现,每年下半年属于购车相对较集中的时段,厂家和经销商推出的优惠也比较多,再加上车购税减半,对于正在计划购买小排量车的市民而言称得上是一个不容小觑的优惠,放出这样的谣言对正在计算购车成本的人来说,无疑可以起到很大的促动作用。

  兰州市国税局货劳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一般情况下,国家出台的相关减免税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不会随意调整,作为消费者来说,也应该不轻易信谣传谣,还是按照国家公布的文件为准。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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