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要闻 正文
投稿

甘肃省发布消费警示:任何个人机构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

2016-08-31 08:43:35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杨亚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省消协、省保协联合发布消费警示

  任何个人机构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

  中国甘肃网8月3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袁文波)8月30日,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甘肃省保险协会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诱导、捆绑或强制消费者购买指定保险机构的车辆保险。

  近两年,省消协、省保协接到诸多消费者在4S店购车被强制搭售保险的投诉,投诉内容涉及搭售保险不告知、保险条款内容不明晰等,车辆保险成为消费者购车时的烦心事儿。对此,省消协、省保协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保险意识,自主选购车险。依据相关规定,保险消费者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4S店或其他具有保险销售资质的机构及代理人购买车辆保险,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诱导、捆绑或强制消费者购买指定保险机构的车辆保险,消费者在购买车辆保险时,要综合考虑自身经济条件、驾驶习惯等因素,自主选择搭配商业车险主险及附加险。保险消费者选择在4S店购买车辆保险,应仔细阅读保单及条款各项内容,尤其是责任免除、理赔服务等方面的条款规定,对不理解的内容应要求保险销售人员及时作出解释,避免因对条款理解有误而造成自身权益受损。

  此外,保险消费者在购买车辆保险时,应注意留存相关纸质或录音证据,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保险协会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拨打12315、12378热线进行投诉维权。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杨亚楠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