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8月30日讯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 30日,庆阳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公款旅游等问题。2014年6月,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惠效海,检测所所长赵永刚借带领单位职工考察学习机会,公款报销旅游景点游玩、KTV娱乐费用2040元;同年7月,该局副局长杨万借带领单位职工考察学习机会,报销旅游景点门票、住宿、餐饮等费用4878元;惠效海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公款支付个人电话费6117元。该局还存在私设“小金库”、公款购买香烟3.3万元等问题。2016年7月,环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惠效海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并按程序免去其党组书记、局长职务;给予杨万、赵永刚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支付的公款旅游等费用收缴财政。
2.合水县石化办违规超标准使用企业配属车辆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将一辆丰田霸道2700越野车无偿配属给合水县石化办使用,燃修、保养、保险等费用由第十二采油厂承担。2016年8月,合水县纪委给予时任石化办主任袁书明党内警告处分。
3.正宁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违规购买手机、香烟、支付电话费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该校用账外资金支出校长赵博购买手机费用3000元、话费3077元;虚开发票冲抵购买烟酒、水果等费用14182元。2016年7月,正宁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赵博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农牧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农广校校长职务;对副校长樊浩杰进行诫勉谈话;给予会计赵有亮记过处分,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调离会计岗位。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4.环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博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5年3月,张博办公用房面积超标,使用面积41m2会议室办公,同时使用面积16m2的备勤室1间。调查期间,张博按规定对其办公用房进行了整改。2016年8月,环县纪委给予张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正宁县山河镇违规同城接待及支付职工大灶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5年,正宁县山河镇存在同城接待、违规支出大灶补助费、违规支付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补助等问题。2016年5月,正宁县纪委对先后担任镇长的李贵杰、罗俊峰,担任副镇长的樊旺宏、王海刚、雷颖博5人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