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赌场抽头渔利86万 庆阳男子终获刑4年
中国甘肃网8月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董子彪) 庆阳男子胡某租用民房做赌场,在2个月时间聚赌21场,参与涉赌610人次,抽头渔利86.5万。庆城县法院一审对胡某做出缓刑判决后,检方提出抗诉。8月8日记者获悉,该案由庆阳中院做出终审判决,由缓刑改判为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2万元。
经查,2014年1月17日至3月20日,胡某伙同他人在庆城县马岭镇等地,租赁民房开设赌场,并提供可以拆解的赌具,指令专人驾车接送赌客,有人放哨,专人维持赌场秩序,专人负责抽头,共计组织赌博活动21场次,参与的赌客610余人次,抽头渔利86.5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胡某在归案后,能够坦白认罪,积极退缴非法获利,可予从轻和酌定从轻处罚。遂判决:胡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2万元。宣判后,庆城县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胡某犯罪情节严重,且系主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2016年4月19日,该案公开二审做出上述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