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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兰州省列棚改项目9月底前全面开工

2016-08-09 08:21:21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刘姗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我市今年省列棚改项目9月底前全面开工

  中国甘肃网8月9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首席记者 甄燕红) 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2016年省政府下达兰州市棚户区改造任务21135户,涉及项目44个。截至7月28日,我市已开工18603套(户),开工率88.02%,总体进展情况良好,预计我市2016年省列棚改项目9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

  为了保障棚改工作顺利推进,市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审批部门主动上门服务,进行具体指导,限期办结项目手续,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市棚改办建立《兰州市省列棚改项目手续办理缓慢、进度滞后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每个项目手续办理的责任单位,定期对项目手续办理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于履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予以问责,切实靠实主体责任。

  经调查摸底,2016—2017年,我市符合国开行贷款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户数31490户,涉及20个片区、改造面积449.55万平方米,建设总投资325亿元。现已获得了国开行授信贷款资金260亿元,并完成了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预计8月初即可发放。为做好棚改贷款工作,我市已印发了《兰州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管理办法》,由市政府授权市房产局为购买棚改服务的购买主体,按照已通过专家评审的《兰州市棚户区改造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报告》,拟确定市城投公司为承接主体,集中办理可研、立项、环评等前期手续;同时由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兰州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直相关部门完成了贷款所需的《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函》、《工程规划审查意见函》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等文件,并报国开行审核通过;另外根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融资模式,我市重新修订了《兰州市棚户区改造国开行贷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已开始实施。同时,按照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棚户区改造资金支持,用于棚户区被征收人货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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