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民政局——
发挥纪检监察作用 深化拓展村务监督
当前,国家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我市已连续8年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为确保党的政策落地生根,坚决杜绝个别村干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的现象,市民政局充分发挥职能和牵头作用,将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落实工作与纪检监督工作无缝对接,合力推进,在全市730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监督,从源头上遏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促进了村“两委”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有力促进了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规范机构设置:建设村务监督委员会
自2013年1月,全市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以来,市民政局切实担负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强化村务监督的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关于全面推行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制度的通知》,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坚持把打基础和谋长远同步发力。
在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配备方面,市民政局指导各行政村按照深入调研、反复酝酿、借鉴经验、集思广益的选人用人思路,全市依法依规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2532名(含676名村监会主任),实现了让一批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热心本村公共事业,熟悉村内事务的群众参与到本村的发展建设中来。同时,在办公场所建设方面,要求全市676个行政村必须为村务监督委员会设置专门办公场所,配置必须的办公设备,悬挂统一的标示牌,确保了村监会的正常运转。
在经费保障和工资待遇方面,三年来协调省级财政累计补助876万元,用于每年补助每个村监委会办公经费3000元,为监委会主任发放生活补助经费1000元,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市676个行政村全部按要求实现了有组织机构、有规章制度、有办公场所、有牌子、有章子、有经费的“六有目标”。
纪检关口前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长期以来,群众对农村低保评定关注度高,以往由于个别村干部工作不认真负责、优亲厚友,评定结果假公开甚至不公开的行为,造成群众意见大、信访多,更严重地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为确保将中央和省市的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让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市民政局依托村务监督委员会,把纪检关口前移到村监会,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形成了由主管部门牵头、纪检监察部门配合、村监会全程参与的工作格局。
市民政局每年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积极配合各级审计部门每年进行专项审计,防止和杜绝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确保救助资金的规范运行和安全使用。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市民政局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持续组织开展了城乡低保清理规范工作,尤其对省、市接访涉及低保的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对核查中发现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擅自改变低保性质等方面的行为,既动真碰硬严肃处理,又及时向村监会予以反馈通报,切实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
为杜绝清理整治工作“一阵风”,防止“死灰复燃”,仅2015年,就在各县区开展社会救助专项督查14批次,对全市35个街镇、42个社区(村)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暗访。暗访结束后,专门听取村监委会的情况汇报,分析排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制止,努力做到既充分发挥村监会的职能,又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低保评定风气,树立了村两委干部廉洁自律的新形象,为实现“阳光低保”提供了坚实的保证。
延伸监督触角: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把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延伸到基层,延伸到村社,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有利于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树立良好的作风,以好的党风政风带动乡风民风,促进乡风民风更加淳朴、文明、健康发展。
为有效解决纪检监察工作到村级“断线”的问题,市民政局立足实际,坚持理顺关系,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搭建起村党组织领导、村委会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这三个互相制衡的村民自治权力结构。在村内重大工程项目、救灾资金等事项,村务监督委员会做到及时介入,监督管理,做到帮忙不添乱、监督不包办、补台不拆台、到位不越位,确保重大项目有序推进,各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有效保护了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挥村监会与群众“连心桥”的作用。
坚持培训经常化,提升监督能力。通过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专家讲座等形式,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理财、“三资”管理以及项目招投标等工作为培训重点,连续三年对906名村监会成员开展了政策法规和业务辅导方面的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村监会成员业务操作水平,切实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同时,坚持多种宣传形式,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职责作用和选人条件、选人步骤等,形成广大群众积极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良好格局。
今年,省市对深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将进一步出台实施意见和细则,市民政局将认真做好指导工作,更好的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责,有效遏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村“两委”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促进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兰州日报记者 颜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