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满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居民状告县政府被驳回
目前,10户居民的11件房屋征收补偿案已审理终结,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渭源县一中南侧棚户区改造区域 西部商报记者 李东朝 摄
城市道路拓宽延伸和棚户区改造,是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幸福指数的重大民生工程和惠民工程,但位于定西市渭源县一中南侧的棚户区改造和首阳路的扩建,却遭到部分居民的阻拦。因为不服渭源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77户居民就83件补偿决定向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连日来,记者赶赴定西市渭源县采访证实,目前,10户居民的11件房屋征收补偿案现已审理终结,法院认定渭源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居民诉讼请求被驳回,其余案件正在审理之中。西部商报记者 李东朝
山水园林城市遭“历史欠账之痛”
4月20日大清早,尽管天气还有点凉意,但走进渭源县城,阵阵花香满面扑来,一幢幢拔地而起的新高楼,给渭源县城平添了几分浓郁的都市气息。首阳路,因渭源县著名的“首阳山”而得名。站在渭源县一中门口,一眼就可以看到渭源县城主干道首阳路延伸向远方。这里正是首阳路东段拓宽改造的施工路段。记者看到,大部分混凝土路面已经被揭开,路的两边也在拓宽施工。
渭源县常务副县长孟振华告诉记者,渭源是国扶贫困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多。为提升城乡居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县委县政府通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招商引资等举措,加快促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2011年以来,以打造山水园林城市为目标,实施了渭河文化景观带等65个城市建设项目,新增绿化面积18.5万平方米、城市住房62.2万平方米,县城面积由5.1平方公里拓展到9.6平方公里,全县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房屋征收750户,拆迁房屋总面积23.65万平方米。尽管实施的项目多、力度大,但受历史欠账大、基础条件差等瓶颈问题的严重制约,城市管理不完善、公共服务功能不完善仍是迫在眉睫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新“办法”遏制违法建筑
城市项目的建设普遍涉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而最让政府棘手的是违法建设。为了解群众对房屋征收补偿和违章建筑的具体看法,记者随后赶往渭源县清源镇,入户走访了部分拆迁户。
44岁的田师傅是北关村人,全家5口人,家里除了两个孩子、夫妻俩,还有一位90岁的老母亲。今年农历正月十二,全家搬到了离家500米远的六层小楼里。新租的楼房80平方米左右,显得并不宽敞,“拆迁肯定好,土坯房换成了楼房!”田师傅告诉记者,家里不脏了,不冷了,生活环境也改善了。家住北关村5社的张小红说,家里只有4口人,选了一套122平方米的房子,足够了。现在全家已搬到新租的房子里住了两个月时间。“早该拆迁了,原来家门口的路,一下雨就是泥塘,连门都出不了。天晴了,厚厚的黄土把脚能埋了。”张小红抱着孙子说,带孩子出去转转都困难。
“拆迁是大趋势,不搬也不行啊!”开着肉铺的刘师傅一脸平静地告诉记者,因为自己盖的房子没有拿到多少补偿,被划为违章建筑拆了,他置换的房子并不大。但他内心依然支持棚户区改造,因为生活环境和条件肯定会比以前好。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和刘师傅一样,家里被拆违章建筑的居民并不多,这与渭源县今年首次出台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无关系。渭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东介绍,近几年突击抢修抢建房屋的问题十分突出,为了做到补偿工作公平、公正、客观,有效遏制违法建房问题,渭源县于2014年5月研究出台了《渭源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细化、完善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按照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补偿,由居民自愿选择补偿方式。有效遏制了抢建、抢搭之风,也给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提供了一把尺子,比以前更公正、更客观。
渭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东介绍,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评估公司是采取协商或抽签方式选择的,像砖混结构的住宅房屋评估结果每平方米在1980~1900元之间,这在定西几个县区来说,是比较高的。尤其是以合法宅基地置换安置房的做法,在全省范围来讲,还是一种创新,仅仅在今年春节过后,县城就拆迁了200多户。
棚户区改造征收遭部分群众阻拦
渭源县一中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渭源县第一中学南侧,区域总占地面积324亩,北至首阳路,南至渭河北岸,西至西二路,东至西三路。区域内有300多户居民,多数居民的房屋结构为砖混、砖木和土木结构的平房,是县城的旧城区,基础设施落后,属于县城重点改造的城市棚户区。
渭源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3月17日,渭源县住建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渭源县一中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已经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居民帮助搬迁室内物品、拆除房屋时,受到该区域内未签订协议的部分群众阻拦。当日,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微信、微博发帖称“家里的东西都搬不出来”等内容,该帖随文配发了多张现场图片。
4月11日上午9时许,渭源县综合执法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中南侧临街房屋的前墙上违规张贴了有碍市容市貌的标语。在清理过程中,房屋征收范围内部分居民阻拦并推搡工作人员、抢夺工具。次日,房屋征收范围内部分群众到县政府上访,渭源县信访局、住建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积极进行政策解释和劝导。4月13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再次深入住户家中,与群众代表座谈,进一步宣讲政策、沟通思想、疏导情绪,以确保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法院判决政府补偿决定合法
4月21日上午,记者采访了解到,有部分居民不服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于2015年9月向定西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定西市政府依法受理后,进行了调查和审理,维持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因不服定西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2015年11月,77户居民就83件补偿决定向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10户居民的11件房屋征收补偿案现已审理终结,法院判定渭源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证据确凿,符合法定程序,居民诉讼请求被驳回,其余案件正在审理中。
渭源县住建局副局长王东介绍,依据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居民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征收房屋按照评估机构的评估金额进行一次性补偿。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有三套方案可由居民自愿选择,一是分别计算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与安置房的价值,结清差价;二是按照被征收的房屋结构的种类,以砖混结构和砖木结构1比1、砖土木结构1比0.95、土木结构1比0.90的比例产权置换安置房;三是按合法宅基地四界面积1比0.8的比例产权置换安置房。但是,尽管采取了以上措施,仍然有部分农户基于自己的宅基地面积小,在空间内建设立体式违法建筑,以谋求更多的补偿资金。记者仔细翻阅“渭源县一中南侧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发现,该方案对2013年1月1日之后在合法宅基地内建成的违法建筑,按照框架、砖混、砖木、简易、彩钢、简易棚等6类结构给予800~50元不等的货币补助。
孟振华介绍,在房屋征收工作过程中,群众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政府及相关部门欢迎广大群众就房屋征收工作问题随时进行沟通,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但房屋征收工作不能就此停止。下一步,渭源县将以打造山水园林城市为目标,强力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快县城道路、园林、绿化、桥梁等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不断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只有这样,渭源才能吸引人、留住人,旅游产业才能做大做强,山水园林城市才能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