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践行“四种形态”严抓监督执纪——酒泉市纪委着力解决监督执纪“宽软松”问题
酒泉日报记者 谢磊
今年以来,为了着力解决执纪监督“宽软松”的问题,酒泉市纪委紧紧围绕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探索践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方式方法,立足早抓、抓实、抓出成效,改变惯性思维,改进工作方法,全面构建纪律审查“新常态”。
找准问题根源筑牢思想防线
思想认识的滑坡是造成纪律审查过程中失之以宽、失之以软、失之以松问题的总根源。
今年以来,酒泉市纪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把上级领导和部门的要求、规定、提法充分体现在工作中。一是明确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召开了三届六次全体会议,总结了2015年纪律检查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酒泉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围绕‘一个中心’、落实‘两个责任’、明确‘三个重点’、把握‘四种形态’、健全‘五项机制’、突出‘六大纪律’,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的总体思路。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先后组织召开了2016年第一批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约谈会、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座谈会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着力解决思想认识滑坡,全力扭转“心不狠、刀不快”“常举刀、少砍人”的被动局面。三是狠抓任务落实,制定印发了《酒泉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贯彻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责任分解方案》,将8个方面46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了机关各部室牵头落实,进一步明确了要求,靠实了责任,细化了措施。同时,将今年所有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由办公室下发督办通知,跟踪落实,确保了重点突出、任务明确,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树立三种意识强化三个能力
“要牢固树立三种意识,加强三个方面的能力,即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问题导向意识、规矩和纪律意识;加强发现问题、监督执纪问责、纪律审查的能力。”酒泉市纪委对全面增强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以来,酒泉市纪委将抓学习、抓教育、抓培训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研讨培训与党性教育相结合、跟班锻炼与以案代训相结合等方式,学思践悟,着力解决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
“学而思,筑牢执纪之基”。酒泉市纪委坚持落实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系列新指示、新要求、新论断,反思思想认识跟上跟不上、工作能力适应不适应;坚持经常性业务学习,结合工作职责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反思自己履职尽责到位不到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好不好、落实“三转”实不实;坚持学习《准则》和《条例》,结合“两学一做”,反思严于律己严格不严格、挺纪在前到位不到位。
“思而践,提升履职能力”。酒泉市纪委积极参加中纪委的培训,选派9名纪检监察干部分期分批赴中央纪委“一学院两中心”参加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执纪审查水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成宣讲组,全面宣传贯彻《准则》《条例》到乡镇、村组及每位党员之中,增强全市各级党员知规守纪明责意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先进的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和完善的网络培训载体,举办为期一个月的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由市纪委班子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围绕问题线索受理、纪律审查流程、案件审理、党风政风监督、巡察工作、内部管理及公文处理、新闻宣传及信息报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政策法规解读等相关内容,进行全方位专题辅导,将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全部纳入培训范围内,做到人员全部参加、培训全面覆盖、学习全程同步;选派7名县市区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跟班学习,着力解决基本职责不清、基本要求不明、基本能力不强的问题,进一步拓宽了基层干部培养和锻炼的渠道;抽调23名派驻出纪检机构负责人到市纪委参与案件办理,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加强纪律审查相关内容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
“践而悟,打造过硬队伍”。酒泉市纪委通过以会代训、领导授课、案件分析、心得交流、干部讲坛等多种学习方式,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及时破解思想难题、消除思想顾虑、打通思想障碍,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扎紧制度“笼子”,始终牢记法规红线不可逾越、法规底线不可触碰,依法办事没有例外,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管党治党的前沿、国家法律的前头、全体党员的前面、正风反腐的前线,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无畏的勇气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聚焦监督执纪狠抓纪律审查
“全市各级纪委,无论是机关,还是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一切工作都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责主业,都要围绕纪律审查这个中心来展开。”这是酒泉市纪委对今年的重点工作提出的一项纪律要求。
今年以来,酒泉市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通过层层约谈传导压力,召开县市区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约谈会议,对7个县市区纪委书记和26名派驻纪检组长进行了“一对一、面对面”的工作约谈,重点解决县市区纪委和派驻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层层递减,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不够,以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对部分纪律审查人员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告诫式约谈。同时,对管辖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和涉案问题的2个县市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进行了问题约谈和告诫式约谈,重点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监管职责缺失等问题,持续传导责任和压力。第二,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制定了《酒泉市纪委重要问题线索管理暂行办法》,从信访举报、上级交办转办、巡视巡察移交、明察暗访等9个方面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线索,按照“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层督办”的工作方式,确定专人负责,统一登记、梳理和管理。对每一件重要问题线索实行集体研究评估,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的标准进行规范处置,形成了问题线索集体排查评估机制。专门召开重要问题线索集体排查评估会议,针对目前收集到的各类问题线索,专门召开排查评估会议,对问题线索进行排查和评估。至目前,已评估问题线索100件,其中:确定初核34件,函询22件,暂存1件,了结7件,转相关部门调查并报结果2件,转相关单位、部门主要领导2件,作为线索直接移交市检察院1件。同时,对党风政风类的90多件问题线索进行了评估,全部移交转办,按照“一个问题线索、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办案人员、一项工作要求”的工作模式,实行一周一督办,半月一回访,盯死看牢,寸土不让。第三,创新纪律审查方式。推行异地交叉办案,专门召开异地交叉办案问题线索交办会议,由市纪委常委包挂,相关纪检监察室牵头,县市区纪委以自办案件的形式主办,将涉及县市区委委员,主要部门、重点岗位“一把手”,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问题线索移交相邻县市区纪委进行异地交叉办理,以有效的制度防止县市区纪律审查工作中出现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在探索实践效果明显的基础上逐步向乡镇推广。第四,充分体现纪在法前。坚持抓早抓小,对违纪行为查清一起、处理一起,做到快查快结快报、速战速决。对涉嫌违纪又违法的问题线索,立即立案,作出违纪处理,并迅速移送司法机关进行违法处理,对司法处理过程中发现仍有违纪行为的继续予以处理,充分体现纪在法前的理念。目前,共有33个问题线索进入初核程序,并明确了时限要求。第五,持续推进巡察工作,制定《酒泉市2016年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中心任务,以“四个着力”和“六大纪律”为主要内容,于4月初开始,7月初结束,选择5个市直单位、10个乡镇、社区进行重点巡察。
强化责任意识打造过硬队伍
“决不允许出现以‘我不会’、‘我不懂’、‘我没从事过’为理由拒绝接受工作。”这是酒泉市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
今年以来,酒泉市纪委将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担当,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不断强化纪检干部履职必担责、担责必尽力的意识。首先,严明纪律,自戴“紧箍咒”。进一步重申了力戒“庸懒散慢松、贪私奢蛮软”,做到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处理的“十力戒四从严”要求,严格执行请销假、公务接待、财务管理、重要事项报告请示等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排除工作干扰、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标准。其次,加强内部巡查,自筑“防火墙”。按照省纪委的做法,首次组织开展了针对县市区纪委的内部巡察,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接调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对除肃州区纪委以外的六个县市纪委财务收支情况、纪检监察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巡察,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遮丑,一律“原汁原味”反馈到县市区党委、纪委,限期进行整改,坚决防止“灯下黑”。第三,执行严肃问责,自设“高压线”。对照省纪委提出的“六个表率、六个带头、八个不准”和纪律审查工作“十不准”的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重申和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明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肃财经纪律、严肃工作纪律和严肃责任追究,对在纪律审查过程中违反办案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从严从重问责追责,实施警示训诫、给予纪律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用铁的纪律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