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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纪委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2016-04-01 11:27:10 来源:甘肃廉政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李秀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陇周刊(2016年 第11期)

  中国甘肃网4月1日讯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 4月1日,省纪委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具体如下:

  1.酒泉市金塔县东坝镇三上村党总支书记何生泉(公务员)乱收费、贪污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4月至2013年1月,何生泉借申报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之机,违规向8户申领农户收取费用共1600元,用于村干部个人消费;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村集体资金6361.5元。何生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违规收取的费用退还农户,贪污的集体资金已追缴。

  2.张掖市甘州区党寨镇财政所所长马德华挪用专项资金问题。2013年1月,马德华将2012年度和201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未按要求造册发放到应享受补助政策的农民手中,将其中157万元违规直接转入该镇3个村村主任“一折统”账户,将296.8万元借给该镇下辖5个村,用于村民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建设。马德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挪用的专项资金整改后,发放给危房改造户。

  3.庆阳市合水县老城镇寺塬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志辉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2003年,周志辉利用职务之便,在其个人名下虚报退耕还林面积14.3亩,从2003年至2013年共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21736元。周志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套取资金已收缴财政。

  4.天水市秦州区杨家寺乡党委原副书记、纪委书记赵永明等人违规收受现金问题。2013年4月,杨家寺乡煤湾村党支部原书记邵利仁、文书邵和平向危房改造户和低保户收取“好处费”共计42000元,用于送礼和私分。其中,送给原包村领导赵永明5000元、驻队干部闫志强3000元,邵利仁分得21000元,邵和平分得13000元。赵永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闫志强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邵利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邵和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规收受资金已全部退还危房改造户和低保户。

  5.平凉市静宁县雷大乡范堡村原文书范高兴违规为本人办理低保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时任静宁县雷大乡范堡村文书范高兴违反规定程序,私自为自己办理低保,违规领取低保金5944元。范高兴受到免职处理,违规领取低保金已收缴财政。

文章来源:甘肃廉政网 责任编辑:李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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