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政局2021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任务全面完成
中国甘肃网5月18日讯(本网记者 宋芳科)5月18日,记者从兰州市民政局获悉,兰州市民政局2021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任务全面完成。
兰州市民政局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列为2021年为民兴办实事内容,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贯彻党史教育始终,从社会救助政策执行、过程监督、日常管理等方面精准发力,传递党对困难群众的关怀。
兰州市民政局及早谋划、扎实有序开展2021年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提标工作,结合全市救助工作实际,合理测算救助标准,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工作的通知》(兰民电〔2021〕2号)。 确定2021年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8%,五区由每人每月78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46元,三县由每人每月589元提高至每人每月636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8%,由每人每年4428元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4788元,一、二类低保对象月保障标准由369元、350元提高至399元、378元(即年保障标准分别由4428元、4200元提高至4788元、4536元),三、四类低保对象不再提高;城市和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12215元、5757元分别提高到不低于13198元、6224元,照料护理标准根据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为三档分别由每人每年不低于1440元、2640元、3840元提高到不低于1680元(每月提高20元)、3360元(每月提高60元)、4800元(每月提高80元),即月人均不低于140元、280元、400元。
截至目前,兰州市累计为3.7995万户7.5621万名困难群众发放资金11651.3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7225万户3.1941万人,发放资金6506.8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6439万户3.9173万人,发放资金3797.09万元;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118户1123人,发放资金506.15万元;农村特困供养对象3213户3384人, 发放资金841.29万元。兰州市民政局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民办实事任务全面完成,各类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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