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参保缴费 一个都不能少
通讯员 王燕
保基本民生稳预期是“六保”“六稳”的重要内容,国家和省级先后出台的针对贫困人口及低保人员、退役军人、新生儿和务工回流人员等实施的社会保障兜底政策,从根本上“兜”住最困难群体,“保”住最基本生活。肃北县税务局立足肃北县域实际,积极发挥主体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要求,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实打实让缴费人看到降费减负。
建档立卡贫困户全员参保 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
今年以来,肃北县税务局立足部门职责,加强与县医保、卫健、扶贫办等部门协作,在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问题上精准施策。按照“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税务机关集中征收或者委托征收”的原则,对县财政全额或半额资助的登记在册的32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征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8万元,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全员参保,助力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肃北县税务局及时与县医保局、扶贫办对接,掌握全县应参保贫困人员名单,核实系统数据,并通过召开协调会,对贫困人员参保缴费工作进行重点安排,通过在乡镇、村组张贴公告,群发短信,借助电视广播媒体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参保对象、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权益。
退役军人参保有依靠 提升退役军人幸福感
为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解决部分退役士兵养老、医疗等方面后顾之忧的特殊政策贯彻落实好,让部分退役士兵及时享受应有的保障,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与温暖,肃北县税务局积极采取措施,强力推动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落地落实。同时,按照“边推进、边梳理、边总结、边完善”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梳理办理程序、总结工作措施、完善补缴流程,明确了补缴阶段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确定补缴人数,承担补缴退役军人养老单位部分费额等基础信息后,由社保局推送缴费通知书,税务机关集中征收,实现了征缴环节无堵塞,征缴过程零等待。截止目前,共为全县7名退役军人办理补缴养老保险费13万元。
新生儿参保有政策 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在出生之日起90天内按规定办理该新生儿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在税务机关缴费后,就可以享受本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新生儿参保缴费机制,切实减轻新生儿发生的医疗费用对家庭的经济负担,贯彻落实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肃北县税务局积极开展新生儿参保缴费工作,协调解决信息核对、数据录入、费款征收入库等问题。截止目前,共征收县域内17名新生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0.42万元。
务工回流人员参保有渠道 享受待遇一个都不少
针对疫情期间回流务工人员缴纳城乡居民“两险”实际,肃北县税务局以做好回流人员户籍地参保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待遇保障、拓宽征收渠道,以及在务工地与户籍地重复缴纳医保费的退费业务为主要内容,联合同级人社、医保、乡镇,逐一排查返乡回流人员的参保状态,对县域内的务工回流人员进行政策宣传辅导;贯彻落实延长缴费期限和做好补缴工作通知,通过“电话办”、“网上办”、“一厅办”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确保务工回流人员社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不因疫情原因影响待遇享受。目前通过精准摸排和提醒服务,共为351人办理城乡居民“两险”缴费,累计缴费43.87万元;为30人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重复缴费退费,累计退费0.75万元。
肃北县税务局社保股负责人表示:“民生是最大的政治,社保是民生之依。作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主体,我们必将强化责任担当,确保社保应缴尽缴,让人民群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人人都能享受改革发展红利。参保缴费,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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