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创业投资备案年检工作的公告
2020年 第3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创业投资备案年检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221号)规定,现就我省开展2020年创业投资备案年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创业投资企业年检
(一)年检内容
创业投资企业是否规范运作,包括是否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被采取监管措施、被立案调查或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是否涉嫌非法集资、二级市场投资和债券投资等违规行为,是否已落实“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及时向备案管理部门报告等要求。
(二)年检程序
备案创业投资企业通过“全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于6月5日前按附件有关要求提交年度财务报告、年度业务报告及其他相关年检资料。实行委托管理的创业投资企业,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提交上述文件。
(三)年检方式
我委对创业投资企业规范运作情况进行核查,对创业投资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为年度核查合格创业投资企业出具证明。对不遵守信用承诺、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的创业投资企业,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二、天使投资人备案
今年新增天使投资人备案,并拟在后续年度开展备案天使投资人年检工作。天使投资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全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备案,具体备案条件和备案要求按附件规定办理。
三、税收优惠登记
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备案年检合格后,可通过“全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登记拟新申报税收优惠有关信息,具体登记条件和登记内容按附件相关要求办理。
四、设立针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创业投资企业绿色通道
对投资抗击疫情所需的医疗卫生类项目的创业投资企业年检申请设立绿色年检通道,加急加快办理年检并出具证明。鼓励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发挥投资方影响力,加大对防疫抗疫相关的医疗设备、疫苗药品、检测试剂等领域科创企业投入,为疫情防控提供科技助力。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燕 牛 箐
联系电话:0931-892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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