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年全省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环境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告
甘环公告〔2020〕7号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原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原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等4家单位联合印发《甘肃省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方案(试行)》,我厅严格按照相关评定与复评程序,经审议并公示后,决定核准376家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环境信用评价等级。自公告之日起,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等级有效期为三年,环境信用等级有效期为一年。
现予公告。
附件:1.2019年全省大型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环境信用评价等级评定结果表.xls
2.2019年全省中小(微)型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环境信用评价等级评定结果表.xls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