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山丹县出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原标题:山丹县出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近日,山丹县制定出台《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县级奖励办法》,对举报内容、奖励范围、举报方式、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鼓励社会公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办法》明确列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办范围共17条,同时公布举报受理机构和人员及详细来访举报地址,并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公布线索举报方式。《办法》明确规定了举报奖励范围为: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内容真实具体;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县、乡扫黑除恶办、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单位掌握;单一来源举报线索被公安机关采用且立案侦查的;已立案侦查的案件,举报线索提供了有价值的证据或新的犯罪事实的。对群众举报并被采用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其为侦破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抓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等发挥的作用和效果,将给予举报人500元至20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公安机关对举报材料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对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对照中央、省上确定的12类黑恶势力,该县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和不漏行业场所的“五不漏”、“四个全面摸清”要求,滚动式摸排和集中摸排相结合,靠实各方责任,条块结合、纵横交错,组织开展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集中大排查活动,截止目前,全县共排查、收到各类涉黑涉恶线索26条,打掉周得毅恶势力团伙1个(涉案14起,逮捕3人,取保候审2人)。公开宣判了专项行动开展以前排查侦办的周鸣等7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彰显了山丹县委、县政府“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决心,用扫黑除恶的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取信于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战果。(翟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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