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何勇:杜绝“洗稿”须有认定标准
原标题:【看法】杜绝“洗稿”须有认定标准
何勇
国家版权局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16日在京联合启动“剑网2018”专项行动。针对目前网媒特别是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自媒体”侵权尤为严重的现象,将重点打击未经许可转载新闻作品和未经许可摘编整合、歪曲篡改新闻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坚决整治自媒体通过“洗稿”方式抄袭剽窃、篡改删减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据新华网)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自媒体已经成为广大网民获取内容、信息的重要渠道。但与此同时,由于技术难度小、准入门槛低、规范约束少等原因,自媒体行业也存在不少乱象和泡沫。特别是一些自媒体作者为了谋取可观的经济利益,直接变身“剪刀手”“搬运工”,内容创作沦为“流水线生产”,玩起“洗稿”把戏。
“洗稿”行为,说白了就是高级形式的抄袭剽窃行为,是创作领域的“小偷行为”。其不仅严重侵犯了原创者的知识产权,而且极大地败坏了自媒体行业的生态环境。国家版权局等部门联合启动“剑网2018”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自媒体行业的“洗稿”侵权行为,无疑击中了自媒体行业当下乱象的要害,有助于促进自媒体行业的健康发展。
但是,要有效整治自媒体行业的“洗稿”现象,最关键的是要尽快出台相应的认定标准,使“洗稿”行为有明确的界定。否则,“洗稿”认定标准缺失,整治“洗稿”的行动只会沦为一场“雷声大,雨点小”的形式。这两年,自媒体行业的“洗稿”行为,其实早已在道德层面饱受批评,但之所以愈演愈烈,正是由于缺乏可以量化的权威性标准,导致“洗稿”行为的取证存在困难,使“洗稿”者在法律层面受不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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