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销售三无产品 兰州一经营户吞下大罚单
原标题:涉嫌销售三无产品经营户吞下大罚单
中国甘肃网7月1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首席记者 孙建荣 通讯员 葛世军 文/图) 当事人涉嫌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帽子经营行为,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该帽业经营户进行3000元处罚。日前,城关区工商局新东部市场工商所对新东部市场一帽业经营户做出行政处罚。
最近,新东部市场工商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一家帽业经营户出售的太阳帽存在质量问题。经检查,这家帽业提供不了所有帽子的手续,帽子涉嫌为三无产品,并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自称正在办理当中。3月份,当事人在浙江义乌市鞋帽市场一个个体户处购进无厂名、无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帽子,进价每个9元,零售10元,进购80个,商品销售价格共计800元,当事人陈述以上无销售及获利,属现金交易,未做账无法提供票据。当天,工商执法人员给该营业户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3000元罚金上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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