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电商价格欺诈被判赔的导向意义
原标题:【看法】电商价格欺诈被判赔的导向意义
苑广阔
天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审判案例:商家虚假降价促销,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被判按购买商品价格支付3倍赔偿。
前些日子刚刚落下帷幕的电商“双十一”促销,再次让公众领会到了网购的威力。但是一些电商平台或商家先提价再降价、虚构商品价格等做法,也让消费者防不胜防。而天津近日发布的这起审判案例,给了消费者同时也给了电商平台、网络商家一个提醒。尤其是法院做出的要求商家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格3倍进行赔偿的判决,更是具有导向意义。
在这起案件中,商家虚构了一个较高的商品价格,然后以“倾情感恩”的名义,用横线划掉了这个虚构的价格,又用加深加粗的字体标注了一个促销价。这样一来,就让消费者误以为这种商品原来的价格较高,现在促销价格做出了较大幅度的优惠,而作为原告的消费者,正是根据这个促销价购买了价值达5000多元的商品,结果事后向商家客服进行询价的时候,却被告知他们没有进行促销活动,其中标注价格为商品的集团指导价。
商家客服的这种答复,等于是“不打自招”,其先提价再降价,靠玩数字游戏欺骗消费者的行径,暴露无遗。可以说,这就是一种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也正在价格法、广告法严厉禁止和打击的范畴之内,最终被告上法庭,输了官司,还不得不做出了3倍赔偿。
通过这件事,可以说对各方产生了积极的提醒意义。首先对消费者来说,在网购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心态,擦亮眼睛,避免掉入各种消费陷阱。与此同时,在购物之前要通过截图、拍照等方式,保留好证据,以备日后维权之用。而在这起案例中,消费者之所以能够发现自己遭遇了价格欺诈,就是在购物之后又给商家客服打了电话,询问了价格变动情况,这对其他消费者,也是一个很好的经验,那就是网购之后要学会“回头看”,以发现问题。
其次,对电商平台和网络商家而言,现在的消费者越来越理性,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所以还是少点算计心理,多点诚信经营的好。尤其是随着国家在法律层面对网购各种价格欺诈行为的“零容忍”,这种不诚信行为背后的代价将变得越来越高,这是值得警醒的。与此同时,这样的价格欺诈行为,同时也是对正常、健康的网购生态的一种破坏,从长远来看,显然不利于电商经济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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